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摇珠选定评估机构公告(2017.6.22)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7-06-20   浏览次数:14031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肇 庆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摇珠选定评估机构公告

 

    本院定于2017年6月22日10时整在本院四楼第11审判庭对如下司法委托事项进行摇珠选定评估机构活动:

1、摇珠随机选定中介机构对债务人肇庆市食品工业集团公司开展破产清算工作。

2、摇珠随机选定中介机构对债务人肇庆市棉纺厂开展破产清算工作。

3、评估被执行人肇庆市忠宏资源再生有限公司名下的如下财产:1、坐落于广东省四会市龙甫镇惠源四路2号(办公楼)(房地产权号:四0100002102;粤房地他项权证:四他字第0100014237);2、坐落于广东省四会市龙甫镇惠源四路2号(车间)(房地产权号:四0100002103;粤房地他项权证:四他字第0100014238);3、座落于广东省四会市龙甫镇惠源四路2号24589.51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土地证号:四国用(2013)第004893号;他项权证号:四他项(2013)第362号】。

4、评估被执行人肇庆市鼎湖区房地产开发公司如下二项财产:1、被执行人肇庆市鼎湖区房地产开发公司位于肇庆市康乐北路34号C幢首层9号车库[权属证明书号000805];2、被执行人肇庆市鼎湖区房地产开发公司位于肇庆市前进中路建安街9号(原1号楼)夹层18号商铺[权属证明书号000686]。

特此公告。

        

                            

 二0一七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