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司法委托入选专业机构的基本条件

作者:审管办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7-05-04   浏览次数:12947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公  告

 依照有关规定,本院定于2017年5月12日前对自愿申报为广东省肇庆辖区法院司法委托中介机构的单位进行预选登记工作,请有意申报入册的单位在5月11日前向本院审管办进行申报登记,并按《广东省司法委托入选专业机构的基本条件》要求提供申报材料一式三份。联系人:徐女士,电话0758-2786007。

 

 

 

 

   二○一七年五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