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文明办《关于开展“我们的节日·清明祭英烈”活动的通知》要求,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于4月13日,组织了我院的青年干部代表前往肇庆市鼎湖区沙浦镇开展烈士纪念活动。通过本活动,引导干警要慎终追远、缅怀先辈,铭记历史、学会感恩,继承先烈遗志,珍惜幸福生活,挖掘节日蕴含的传统文化内涵和爱国主义情感。
在沙浦革命烈士纪念碑前,在庄严的国歌声中,青年干部代表们向英烈默哀致敬并一一敬献鲜花。随后,全体青年干部还参观了革命烈士陵园,缅怀当年革命先烈英勇抗战的事迹。
根据市文明办《关于开展“我们的节日·清明祭英烈”活动的通知》要求,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于4月13日,组织了我院的青年干部代表前往肇庆市鼎湖区沙浦镇开展烈士纪念活动。通过本活动,引导干警要慎终追远、缅怀先辈,铭记历史、学会感恩,继承先烈遗志,珍惜幸福生活,挖掘节日蕴含的传统文化内涵和爱国主义情感。
在沙浦革命烈士纪念碑前,在庄严的国歌声中,青年干部代表们向英烈默哀致敬并一一敬献鲜花。随后,全体青年干部还参观了革命烈士陵园,缅怀当年革命先烈英勇抗战的事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