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上午,我院在五楼会议室召开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的批示精神。党组书记、院长陈陟云主持会议,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全体成员参加会议,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上,陈院长传达了省委发出的《中共广东省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的通知》,并与与会领导班子共同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的批示精神。与会人员纷纷结合“解放思想,实干兴肇”教育实践活动谈了自己的看法和学习心得,认真查摆自身在思想上、工作方式方法上存在的不足,提出今后改进措施和努力方向。
陈院长根据自己的学习心得对习近平总书记的批示精神作了阐释,并就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的批示精神提出了四点要求:
一要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党组、各党支部及各基层法院要结合“解放思想、实干兴肇”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的学习贯彻活动,领会好习近平总书记批示精神。
二要把好脉,定好位,明确担当,做好整改。制约我们法院乃至整个肇庆地区发展的最突出问题仍是思想观念问题,必须通过解放思想、开拓视野、转变观念,充分了解我们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结合“解放思想,实干兴肇”教育实践活动和实际工作进行整改。围绕肇庆发展大局,按照市委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及人大会议提出的发展纲要,同时给自身工作定好位,明确我们法院在党政工作大局中的责任,勇于担当,为肇庆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三要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的批示精神融汇到实际工作中去。一是狠抓审判执行第一要务,进一步提升审判质效和执行实效。在现有审判质量比较好的基础上继续提高质量,把案件办好办精,并确保案件结收比超过100%,形成良性循环;打好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攻坚战,想方设法在提高执行实效上下功夫。二是推进改革、创新发展。要进一步深化司法改革,目前我院新的审判权运行机制已经开始实行,应及时进行总结,检验是否符合我院工作实际,让改革更科学、合理;尽快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弥补不足。同时鼓励全体干部员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工作理念和工作方式方法上也要全方位创新,推动工作向前发展。三是信息化建设和基础建设要全面升级。树立现代法院建设理念,不能满足于现状,要创造性地运用现有的基础条件迎头赶上,创造条件把我市法院升级成符合现代法院理念和要求的“智慧法院”,实现跨越式发展。
四要及时总结经验,推陈出新,促进法院工作发展。研究室、政治处及办公室等综合性部门要分工不分家,做好工作经验的总结和宣传工作。同时在不断的学习和总结寻找与先进地区乃至条件相当地区法院的差距,改变落后的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