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肇庆中院审监庭法官前往四会监狱监区对分管减刑、假释呈报工作和教育线的监区领导、干警共60多人进行专题业务培训。此次培训的目的主要是统一法院与监狱之间在办理减刑、假释工作中的思想认识,纠正在监狱干警普通存在的简单以罪犯劳动成绩兑现减刑幅度的错误观念,进一步规范监狱对减刑、假释案件的呈报工作,为强化肇庆中院减刑假释工作的审判地位和职能打好基础。此类业务培训在肇庆法院尚属首次。
此次培训在分析减刑、假释案件所面临形势的基础上,针对四会监狱实行大部制改革后因人员岗位大幅度调整而造成的减刑、假释案件报请工作不规范的情况以及法院在审理减刑、假释案件过程所存在的问题,主要围绕七个内容进行:一是人民法院对减刑、假释案件材料呈报的具体要求;二是当前人民法院审理减刑、假释案件的审判理念;三是法定从严对象的具体范围,以及对于该类罪犯从严时的减刑幅度如何掌握;四是对于被判处10以下有期徒刑的暴力犯、职务犯、毒品犯等罪犯在减刑幅度适当从严时应如何掌握;五是如何科学控制报请减刑的频度和时间,避免因报请时间和幅度不科学而造成余刑过长且无刑可减,从而增加监管压力情形的出现;六是提请减刑的间隔期如何掌握;七是财产刑和附带民事赔偿的履行等具体问题。同时,进一步明确对自报名的罪犯以及“三无人员”在减刑、假释过程中的操作标准。此外,培训还对监狱领导、干警所提出的一些具体操作问题和个案问题进行了集中解答。
(根据本院审监庭提供的资料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