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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法院与当地金融机构就协助执行工作达成共识

作者:办公室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3-10-23   浏览次数:10600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日前,四会法院针对当地部分金融机构在司法协助工作中,存在拖沓办理、额外设置办理程序以及用“内部文件”对抗法律法规等问题,向人民银行四会支行和各商业银行提出以下建议:一是提高对司法协助工作的认识,及时履行协助义务。二是及时办理和反馈法院需协助执行的业务,提高工作效率。三是设置专职专人工作岗位负责办理法院的协助执行工作。四是加强业务培训和保密教育。

收到建议后,人民银行四会支行马上组织召开四会市金融机构协助司法工作联席会议并采取以下整改措施:一是把人民法院对商业银行协助执行的满意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范围;二是要求各商业银行对人民法院履行协助义务的期限作出服务承诺;三是要求各商业银行加强与法院的沟通,建立联络互通平台;四是人民银行与人民法院将联席会议形成会议纪要,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各商业银行通过落实四项措施提高司法协助工作:一是召开专题会议通报建议内容,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二是设立办理专窗并配备相应的经办人员以及运营主管,落实专窗专人专职协助执行;三是加强督促,缩短查询反馈时间,能当即办理的当即办理,提高司法协助效率;四是部分商业银行把四会法院建议转达给上级部门,力求做到上下联动做好司法协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