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13日,一位扎根在封开县法院南丰人民法庭24年的基层法官吴汉雄累倒在了自己岗位上,并永远地离开了他热爱的工作。在他的追悼会上,他的同事、当地群众无不惋惜、心伤。
“作为法官,他对法律理解深透,用法娴熟,廉洁高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兼顾;作为领导,他深谋远虑,顾全大局,关爱干警。他是法院的军师,是疑难案件的专家,是审判执行的调解能手,是我院干警的良师益友。”吴汉雄的同事如是说。
南丰人民法庭是距离封开县城最边远的一个派出法庭,管辖着封开县南丰镇、金装镇、长安镇、都平镇、大玉口镇5个镇20万人口的民商事纠纷一审案件。在这里,从记录案件的书记员到判案的法官,吴汉雄可说是一步一个脚印。他担任南丰法庭庭长期间,南丰法庭结案数居封开县法院之首,调撤率、主动执行率也名列前茅;连续多年获得先进集体,并荣获集体三等功。
当事人跳楼威胁 以柔克刚解棘手案
曾经与吴汉雄一同在南丰法庭工作的法官植连州告诉记者,每天早晨一走进法庭大门就能看到:各色服饰、神情的人们在法庭门口站着、坐着或蹲着,他们在等着向法官咨询问题、开庭、要求立案或是反映意见。也是从这一刻起,吴汉雄提醒自己:“紧张的一天又开始了。”植连州坦言基层法庭离婚案子很多,你如果僵化地按法律规定“感情确已破裂”来判案,肯定不行。经常会出现丈夫很激动,挥着拳头;女的也说:“离不了,我就上吊。”正因为如此,吴汉雄耐心、细致地反复做工作让人敬佩。
2011年的一天,一蒋姓女子不顾工作人员的阻拦,冲上了封开法院办公楼的顶层,试图以自杀的方式威逼办案法官满足她的诉求。一时间,原本平常的离婚案件成了热炕上的窝窝头,无人敢碰。这时候,吴汉雄挺身而出临危受命了。
原来,女子蒋某与被告人余某本是共患难的恩爱夫妻,却因怀疑余某出轨而产生矛盾,直到感情破裂,但由于财产问题双方无法达成协议。而此时,为了威胁儿媳让其降低离婚诉求,余某的父亲以借款合同纠纷将其告上法庭。
蒋某的以死相逼,余某父亲的借款案申请强制执行,问题的解决迫在眉睫。作为案件的克难专家,吴汉雄表现出他独有的多谋善断。他一面以余某父亲的强制执行申请涉及在审离婚案件为由,暂不予执行,缓解案件的紧迫程度;一面找到蒋某的家人,共同劝说蒋某。也许看到办案法官如此奔波劳累,渐渐地,双方当事人态度立场都开始变的缓和起来,蒋某终于答应愿意再与余某谈谈。
最终,余某与蒋某就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协议,余某父亲的案件也以他的放弃执行而告终。尖锐的矛盾,在吴汉雄的不懈努力之下完美化解。
废寝忘食解难案 陈年老案终执结
吴汉雄常对同事说,人民法庭是基层人民法院的派出机构和组成部分,是党通过司法途径保持同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的桥梁和纽带,“既然选择了当法官,就要当一名好法官。”
1994年,封开县金装镇农村信用合作社起诉黄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封开法院依法作出被告黄某按时履行还款义务的判决。但由于当时黄某下落不明,也无可供执行财产,案件无法执行。2009年,封开法院依法查封了被告人黄某的一处房产,并依法进行了拍卖。然而,在房屋被拍卖后,黄某无论如何不愿意交付房屋,他以拍卖程序不当为由提出了被执行人异议。随之,他更是发出“谁住我的房子谁就得死”的恐吓,使得依法拍得房子的石某不知所措。
为了解决这个法律问题,吴汉雄连续一个星期埋头于厚厚的卷宗与法条之中,把每一份法律文书、当事人说过的每一句话、案件的每一个细节都认真琢磨;把整个诉讼、执行程序与法条比对再比对。当他把整个案件的来龙去脉弄清楚后,他把所有相关法律法规打印出来,亲自去到被告黄某的住所,尽管常常会吃闭门羹,但吴汉雄依旧不放弃。经过多次的拜访,黄某终于愿意见见这位锲而不舍的法官。
交谈过后,吴汉雄了解到,被查封的房子几乎是黄某辛苦大半辈子的心血,房子对于黄某有着特殊的含义,吴汉雄明白债务要执行,但不能不顾年迈的黄某强制执行。
此时的吴汉雄已日渐消瘦,身体似乎大不如前,但他却不曾留意,依旧为案件奔波。经过多次调解,案件终于有了新进展。黄某表示,只要不执行他的房子,他愿意支付债款;申请执行人金装农信社也同意接受此方案。于是,吴汉雄继续与买受人石某沟通,希望石某可以放弃拍得的房屋,相关费用全部退回。
最终,被执行人黄某、申请执行人金装农信社及买受人石某一致达成和解协议,陈年老案执行终结。可惜的是,在他们三方签署和解协议时,吴汉雄已悄然离世。
尽管吴汉雄已经离开一段时间了,但是他却常常被法院的同事挂在嘴边,他事事以群众利益出发,真情服务群众的工作作风还在;他急群众之所急,竭尽全力做到案结事了的工作态度还在;他用心听民声,用心解民忧的工作方法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