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端州区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时,被告人均穿便装受审。这是端州区法院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和公安部2月26日联合发布的《关于刑事被告人或上诉人出庭受审着装相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禁止被告人穿囚服受审。
戴着手铐、穿着亮眼的橘黄色马甲—— 这是以往刑事案件被告人出庭受审时的形象。如今,刑事案件被告人可以告别“黄马褂”了。最近出台的《通知》要求,无论是暴力犯罪案件、经济犯罪案件还是职务犯罪案件,被告人均穿便装受审。
端州法院落实《通知》要求,加强刑事被告人人权保障,彰显了现代司法文明。司法工作人员、辩护律师均对此感到耳目一新,被告人及其家属对法院的做法大加称赞。法官表示,在未有对被告人作出有罪判决之前,被告人都是无罪的,即使最终被法院判决有罪,出庭受审时着装整洁得体,也应该成为被告人的一项权利,禁止让刑事在押被告人或上诉人穿着“ 黄马褂”服出庭受审,对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利具有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