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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一男子捡枪不报 私藏枪支获刑一年

作者:陈希云 梁育锦   信息来源:南方网   发布时间:2015-04-10   浏览次数:6807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一男子机缘巧合捡到了一把手枪,出于侥幸心理私藏枪支供自己玩耍。近日,四会法院依法审理了该起非法持有枪支罪案件,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一年。

    陈某饭后散步途经某广场,看到有人在聚众争吵打斗,便凑热闹上前驻足观看。待人群散开后,他在地上看到一个报纸包着的包裹,便捡起来拆开包裹,发现是一把手枪和三发子弹。出于侥幸心理,陈某想过把玩耍手枪的瘾,于是就把手枪带回家进行窝藏。后陈某因涉嫌吸食毒品被抓获,同时存放在房间里的手枪和子弹也一并被查获。经鉴定,被查获的枪形物体是自制仿12号猎枪,可以击发打响。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鉴于被告人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现该案已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