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谎称即将停水停电,冒充水电公司的工作人员帮忙装临时用电,进入居民家盗窃,并屡次得手,后终落法网。近日,端州区人民法院审理了李某盗窃一案,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二万元。李某是无业人员。去年4月29日,李某窜到端州区某居民小区,谎称小区将要停水、停电,进而冒充水电公司工作人员以帮忙装临时用电为由,进入一户居民家中。后以需要屋主外出购买电线、粘胶为由支开屋主,趁机盗窃屋内现金4500元。在接下来一个月时间里,李某以相同手法在端州区睦岗
某村、下瑶某村、某街道作案多起,盗窃屋主的金首饰以及现金人民币14900元、港币1500元,最终被公安机关抓获。
案发后,李某表现出行为“异常”,企图用精神疾病来逃避刑罚。后经鉴定,李某并无精神疾病,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法院审理后,遂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