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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名工人260万工资 肇庆法官岁末奔走追回

作者:彭汉文 罗静芳   信息来源:肇庆都市报   发布时间:2014-03-19   浏览次数:6725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1月25日凌晨,距离除夕还有四天时间,两名来自肇庆的执行法官匆匆走在上海的街头。他们辗转数千公里,目的是确保在春节前解决深圳市一家工程公司50名工人巨额工资被拖欠问题,让工人满心欢喜地回家过年。
    原来,2012年8月,深圳市某工程有限公司与广东某桩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雇佣了罗某等50名工人在位于四会市的广东某桩业有限公司工地从事土方回填工程。工程完成并验收后,由于广东某桩业有限公司没有按期支付工程款,导致深圳市某工程有限公司拖欠罗某等工人工资260多万元。
    在罗某等人的申请下,四会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向深圳市某工程有限公司发出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限期要求该公司支付罗某等劳动者工资。深圳市某工程有限公司遂向四会市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决广东某桩业有限公司支付750多万元工程款及逾期付款利息,母公司上海某桩业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从2013年11月28日开始,四会、肇庆两级法院先后审理此案。今年1月24日,肇庆中院法官连续主持调解四个多小时,三方当事人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广东某桩业有限公司于2014年2月28日前支付工程款本息750万元给深圳市某工程有限公司;上海某桩业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在公司账户内划款借出750万元给广东某桩业有限公司偿还上述债务。
    为了让50名工人及时领取工资回家过年,在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四会市人民法院的协调下,执行法官在当晚的春运高峰期间赶赴广州搭上飞往上海的航机,25日一早就在上海某桩业股份有限公司账户上扣划了750万元,来不及停顿休息又连夜赶回广东,让深圳市某工程有限公司在马年春节前夕有足够现金派发工资给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