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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拾金不昧交还失主

作者:梁兆周 彭汉文   信息来源:西江日报   发布时间:2014-02-12   浏览次数:6698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马年春节除夕,广东省肇庆市怀集县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卢岐江法官在该县城某超市置办年货时拾获群众丢失的760元现金,主动交还失主,获得人民群众的赞扬。

    当天下午下班后,卢岐江回家带上13岁的女儿小云直奔超市选购年货。超市里人头攒动,人流如织。卢岐江正在精心挑选年货时,突然在干果货架底下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发现了一个小小的黑塑料袋。直觉告诉他,这不可能是超市的货物,因为颜色与春节不协调。他拾起打开一看,里面居然装着700多元现金。他抬头向四周看了看,群众正在导购员的帮助下精心挑选年货,并没有人注意到他拾获了东西。

    卢岐江心想,这一定是某个前来采购年货的群众不小心丢失的。如果失主发现丢失了现金,年货一定办不成了!那该有多着急啊。他毫不犹豫地带着女儿直奔超市的总服务台,把黑塑料连同现金交给总台服务员,请她广播给失主前来认领。

    听着购物中心里一遍遍地播放着失物招领启事,卢岐江带领女儿和挑选好的年货走出超市。刚到超市大门口,后面急匆匆赶上来一名40多岁穿着超市制服的中年妇女,手里提着一大袋水果直奔卢岐江父女面前。在确认了卢岐江就是那位拾金不昧的好人后,该妇女连声道谢,并坚持一定要送水果给卢岐江作为酬谢。

    原来,这名陈女士是超市的一名搬运工,早上超市也刚刚给员工们发放了奖金,她拿个黑塑料袋子和傍身的零钱直接捆着就上岗加班了,在搬运货物过程中刚好与货架轻轻擦过,制服的口袋较为浅显,擦掉了装钱的袋子还浑然不知。当场,卢岐江就婉言拒绝了陈女士酬谢的好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