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吊针输液与医护人员发生争执,杨某借酒疯在医院闹事。近日,肇庆市端州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9个月。
被告人杨某曾因犯敲诈勒索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于2010年2月25日刑满释放。2013年8月3日,被告人杨某因喝醉酒被送到肇庆市端州区某医院治疗。因吊针输液与医护人员发生争执,被告人杨某遂追打医护人员和保安张某坚、梁某声、陈某文、范某龙等人,并将医院急诊室内的设施器械打烂后逃离现场。经法医鉴定,张某坚、梁某声、陈某文、范某龙的损伤程度属轻微伤。同年8月6日,公安机关将被告人杨某抓获。破案后,被告人杨某通过亲属向该医院赔偿了15000元,取得了院方的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被告人杨某刑满释放后5年内又重新犯罪,是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鉴于其认罪态度好,已赔偿损失且取得谅解,可从宽处理。为维护社会管理秩序,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其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刑法》之规定,作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