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广西贵港市远道而来的申请执行人覃某向广宁法院送上了一封感谢信和一面书有“为民不辞辛苦,高效执行楷模”的锦旗,并当面称赞广宁法院执行法官尽心尽责、一心为民,在两个月内为其执行到了全部赔偿金,及时解决了生活中的困难。
覃某与佛上港合贸易有限公司工伤赔偿劳动争议一案,经广宁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该公司应赔偿覃某20多万元。该裁决发生法律效力后,港合公司未依裁决履行赔偿义务,覃某于今年8月向广宁法院申请执行。广宁法院立案受理后,负责该案的执行法官迅速开展执行工作,一方面加紧进行“四查”,另一方面多次到被执行人住所地找其法定代表人,但守候了几天都吃了闭门羹。但广宁法院执行法官没有轻言放弃,而是耐心进行了多方面的调查。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协助下,查询到被执行人在佛山、南海两地有两个银行账户有存款,广宁法院执行法官立即赶到账户所在银行,依法划扣了被执行人的资金,被执行人拖欠的20多万元赔偿金全部于10月17日执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