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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屋盗窃转抢劫 罪不容赦被重判

作者:麦彦彦 王叶青   信息来源:西江日报   发布时间:2013-08-27   浏览次数:8685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入屋盗窃被屋主亲属发现,拿起菜刀威吓当事人后逃跑的孔某,日前被封开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今年23日傍晚,孔某伙同郑某(在逃)窜到封开县渔涝镇镇西路某房屋入屋盗窃,两人盗得现金500元和手机两部、MP4两台。两人准备离开现场时,被屋主亲属黄某发现,郑某抢先逃跑,孔某刚从窗口爬出半身时被黄某按住。孔某就从屋主的厨房拿起一把菜刀指向黄某威吓他:大哥,求你放我一条生路,不然我什么都会做得出来!黄某被迫松手后,孔某拿着菜刀从窗口爬出逃跑。黄某追出屋外,与随后赶到的黎某合力,将孔某抓获并交给及时赶到的民警。经鉴定,涉案的手机和MP4共价值人民币1142元。

    封开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孔某入屋盗窃后为逃避抓捕,持刀并用言语威胁他人,属于以暴力威胁抢劫公私财物的行为,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被告人孔某入户持械抢劫,依法应从重处罚;被告人孔某有吸毒前科劣迹,可酌情从重处罚;被告人孔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属于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法院据此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