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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借力党政调解 环卫工人拿回工资

作者:林晔晗 卢玉超 彭汉文   信息来源:人民法院报   发布时间:2013-01-06   浏览次数:8639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动四会市地方党委政府,成功调解了一起长达三年、涉及166名城市环卫工人的劳动争议案件。127日,330万元执行款全部现场一次性发放。

潘永和等166名环卫工人从1993年开始陆续到四会市市政局环境卫生管理所从事环卫清洁工作。20081月后,实际用人的承包单位未依法与环卫工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这些环卫工人从20093月开始集体向有关部门反映,并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均未获书面正式答复和处理结果。166名环卫工人于20115月集体向四会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四会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解除166名环卫工人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四会环卫所及用人单位支付总额共82万多元给环卫工人。

166名环卫工人对仲裁裁决不服,于20118月向四会市法院提起诉讼。

今年7月,四会市法院一审判决解除166名环卫工人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四会环卫所及用人单位支付总额共182万多元给环卫工人。一审判决后,双方当事人分别向肇庆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

926日,肇庆中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案。这166名环卫工人的劳动权益涉及历史遗留等复杂问题,此外,还有200多名环卫工人在观望。

肇庆中院对此高度重视。1116日,肇庆中院院长伍建昌亲自带队,与副院长郑招祥率领合议庭成员一同前往四会,与当地党委政府召开协调会。

 1119日,四会环卫所与166名环卫工人达成一致协议,四会环卫所先垫付330万元给环卫工人解决其加班工资、高温补贴等相关的劳动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