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 庆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摇珠选定司法委托中介机构公告
(2020)肇中法技鉴字第35-36号
依照粤高法发[2009]86号《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司法委托评估工作细则》第九条规定,本院定于2020年6月9日上午10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对以下司法委托事项进行摇珠随机选定司法委托中介机构:
序号 | 案号 | 委托事项 | 备注(类别) |
1 | (2020)肇中法技鉴字第35号 | 对被执行人肇庆市住宅物资供应公司在(2001)肇中经二初字第41号民事判决中截止至2020年5月9日所欠申请执行人的债权本息及相关费用进行审计 | 审计 |
2 | (2020)肇中法技鉴字第36号 | 对被执行人肇庆市住宅物资供应公司在(2000)肇中经一初字第86号民事判决中截止至2020年5月9日所欠申请执行人的债权本息及相关费用进行审计 | 审计 |
特此公告。
2020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