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 庆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摇珠选定司法委托中介机构公告
(2020)肇中法技鉴字第1-4号
依照粤高法发[2009]86号《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司法委托评估工作细则》第九条规定,本院定于2020年2月26日15时30分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对以下司法委托事项进行摇珠随机选定司法委托中介机构:
序号 | 案号 | 委托事项 | 备注(类别) |
1 | (2020)肇中法技鉴字第1号 | 评估肇庆市端州区信安五路2号华生商住中心商业办公楼1210、1211办公室自2016年4月25日至2017年11月10日客观市场租金单价。(建筑面积) | 资产评估 |
2 | (2020)肇中法技鉴字第2号 | 审计:依法依规计算(2007)肇中法民商初字第17号民事判决确定的债务至今尚未履行的债务总额(截止至接受委托审计之日)。被执行人对债务的履行情况:2016年6月28日履行了两笔债务合共人民币568750.8元(注:拍卖款193830.80元;以物抵债374920元) | 会计审计 |
3 | (2020)肇中法技鉴字第3号 | 对争议房屋进行是否属于危房的质量鉴定 | 房屋质量安全鉴定 |
4 | (2020)肇中法技鉴字第4号 | 鉴定《土地租赁合同》第二页甲方落款处和《收据》中落款处所盖“肇庆市银轩担保投资有限公司”的印文的形成时间 | 文书鉴定 |
特此公告。
二○二○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