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立了加强法院系统党建工作的新思路。通过一年来的系统党建,全市基层法院成立了党建工作指导小组。指导小组组长由党组书记、院长兼任,成员由党组成员和机关党委(党总支)、政工、纪检监察等部门同志组成,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二)建立了党建双重管理体系。全市基层法院建立了党建双重管理体系,通过创新法院系统自上而下的党建工作方式方法,积极构建条块结合、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党建工作格局。
(三)紧密结合专项活动推进了党建工作。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核心任务,认真组织和引导党支部和广大党员深入开展创先争优等专项活动,坚持在抓工作落实中创先争优,以创先争优等专项活动促工作落实。
(四)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争当全省法院工作排头兵。全市基层法院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深入开展加速推进和奋力实现排头兵目标竞赛活动,使全市法院整体工作迈入全省法院前列。
(五)深入推进组织建设。一是全面升格了基层组织。在取得各县(市、区)组织部大力支持下,批准党员人数不足100人的法院从党总支升格为机关党委,党员人数不足50人的法院从党支部升格为党总支,目前,全市8个基层法院中7个基层法院成立机关党委,1个成立了党总支,落实了党建工作的专门机构和人员。二是全面落实了支部建在庭上。积极开展党员先锋岗和“比学习、比工作、比奉献、比作风、比修养、比形象”活动,推动广大党员干警在执法办案和履职尽责中创先争优,做到“支部建在庭上、先锋亮在岗上、党旗红在院上”。
(六)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全市基层法院坚持把加强党性修养作为优良作风养成的重要基础和动力,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增强党员意识、党性观念,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
(七)深入推进制度建设。全市基层法院认真开展“三会一课”活动。落实党建工作考核机制,年终就党建工作情况向中院述职。完善领导干部挂点指导机制,法院党组成员在分管部门、人民法庭建立党建工作联系点,加强党建工作指导。
(八)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坚持层层签订廉政责任书、廉政合同,推行廉政承诺制、问责制,完善廉政责任体系。坚持在审判执行部门配备廉政监督员,加强对关键部位和环节的监督制约。
全市基层法院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有待改进的薄弱环节:一是组织建设有待加强。二是尽快落实支部活动经费制度,增强支部活力。三是发扬传统,重建关爱帮助党员干警机制。四是思想建设有待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