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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协会能动作用,努力营造学习型法院——肇庆中院召开法官协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女法官协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

作者:研究室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7-04-25   浏览次数:8264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4月21日上午,市法官协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女法官协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在我院顺利召开。党组书记、院长陈陟云、市民政局副局长庞志坚、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林淑华和全市法官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上,法官协会第二届理事会副会长邓成明同志、女法官协会第一届理事会会长郑招祥同志分别就本届法官协会、女法官协会理事会的工作作了报告,表决通过了两协会章程的修订稿,并通过选举产生了两协会新一届理事会、监事会,陈陟云、郑招祥同志分别当选为肇庆市法官协会第三届理事会会长、女法官协会第二届理事会会长。

    法官协会理事会新当选会长陈陟云同志对上一届理事会所付出的努力表示感谢、对新一届理事会的成立表示祝贺的同时,就法官协会下一步工作提出了五点要求:

    一、努力保障法官权益,服务审判执行工作

    随着肇庆经济的发展,案件数量将会持续增长,办案压力也必将持续增大。全市法官一定要增强忧患意识、使命意识、进取意识,积极应对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压力和挑战,确保审判质效稳步向好。为此,法官协会要及时关心法官,做好协调工作。健全日常谈心、慰问、法官年度体检和危机干预机制等制度。充分发挥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的功能,尽力保障法官履职的权益,提高服务和管理水平。

    二、主动参与司法改革,适应法院工作发展新要求

    2016年我市两级法院已完成了法官入额遴选工作,组建了新型审判团队。在今后工作中,要加快新型审判团队内部磨合,努力完善法官助理、书记员、司法警察分类管理制度,认真解决司法辅助人员不足问题。要细化改革配套措施,制定审判、辅助人员权利和责任清单,强化各类人员绩效评价机制,加强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因此,法官协会应把关于全面深化司法改革的重大部署及时贯彻到法官群体中去,使广大法官进一步增加对深化司法改革的信心和适应司法改革的能力和水平,推动法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三、切实提高法官综合能力,打造高素质司法队伍

    法官协会要以学习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在深化“两学一做”,开展“解放思想,实干兴肇”系列活动中,通过专题学习讨论、领导干部讲党课、召开组织生活会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提高法官的思想政治素养和廉政意识,调动法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同时,积极邀请法学专家或资深法官来授课,为法官开展审判工作提供理论指导。组织法官到高校、法官学院开展司法能力专项培训,特别是加强对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解读以及审判新型、疑难、复杂案件的培训。积极与高校、党校等共建人才培养“双向交流”教育基地,大力实施青年法官人才培养计划。

    四、积极开展研讨和交流,努力营造学习型法院

    法官协会应通过建立法官论坛、定期召开学术研讨会、邀请专家讲座等形式,鼓励全体法官深入探讨审判执行实践中遇到的疑难热点问题,从而促使队伍不断学习、渐进提高,在全院内营造一种学术研讨氛围。继续发挥法官协会作为社团的功能,加强与其他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的联席、沟通,树立法院、法官良好的社会形象。借鉴兄弟法院的先进经验,加强与先进法院法官协会的交流互访,组织法官考察学习,提升我市法院建设的能力与水平。不断丰富和创新文体活动,积极开展文化沙龙等活动,以法院文化引领、鞭策法官队伍的成长和进步。总之,法官协会需为打造全方位、多层次的学习型法院作出积极的努力。

    五、大力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完善协会工作机制

    本届法官协会根据章程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但是协会功能未能充分发挥,管理人员不够专业,规章制度欠缺的问题仍然存在。因此,新一届法官协会除了做好会员登记、年检、报税等常规工作外,还应注重机构建设,结合司法改革的职责设置,进一步完善协会的内部结构,确保协会有效运作。进一步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信息平台建设,建立上下联动、协调共进的工作机制,实现与省法官协会信息资源的互通和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