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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青少年维权岗”在封开县法院挂牌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7-03-10   浏览次数:7549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近日,封开法院举行2016-2017年度广东省“青少年维权岗”挂牌仪式。肇庆市团委党组成员、副处级调研员黄定坤、封开县委副书记唐荣生、封开县团委书记万钊华出席了仪式并为广东省“青少年维权岗”牌匾揭幕。

    封开法院一直以来非常重视青少年维权工作,专门成立了青少年维权工作领导小组。在日常的审判工作中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积极创新工作机制,依法维护青少年权益,预防青少年犯罪,致力关心、关爱、帮助青少年健康成长。

为未成年人扬起“重生”的风帆

    封开法院少年法庭自2013年成立以来已审结少年刑事案件34宗,根据犯罪情节,结合“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寓教于审,惩教结合”的原则对19名青少年罪犯判处非监禁刑,让他们能回到家庭的港湾,重返知识的殿堂。同时,为切实做好未成年人罪犯的帮教工作,法官们会针对他们不同的违法情形和家庭背景专门制定帮教计划,定期对他们进行电话回访,并联合学校、村委会等组织到他们家中进行走访,为他们送去普法书籍和礼物,对未成年罪犯出现的心理及学习、生活问题给予及时的指导,让他们重树生活的信心。

     “我从来不敢想象在这里还能吃上生日蛋糕,这是我第一次和妈妈一起过生日。”这是小严,因涉嫌犯故意伤害和寻衅滋事罪被刑事拘留。法官在阅卷时得知小严出生于一个单亲家庭,母亲长期外出务工而对他缺少关爱和管教,他的犯罪动机仅仅是“为朋友打抱不平”,且不久又是他的生日。于是,法官们便在小严生日当天到看守所为他办一个简单的生日会,让他感受大家对他的关心和爱护,帮助他改过自新。

    封开法院少年法庭的何法官总说,“很庆幸自己能当少年审判庭法官,希望能通过审判和帮教挽救更多的孩子,让他们找回正确的人生方向。”

    为未成年人筑牢权益保护的屏障

    在一宗抚养权纠纷案件中,父亲希望把孩子带到国外学习生活,母亲却哭着吵着不同意,一对12岁的双胞胎姐妹在旁听席上悄悄掉着眼泪。看到这样情景,法官建议了暂时休庭,并与双胞胎姐妹进行了深入的谈话,法官知道双胞胎姐妹并非抗拒与父亲到国外生活,只是对一直陪伴在自己身边的母亲有太多的不舍。在充分了解孩子意愿及父母双方的工作、学历和生活条件后,法官与孩子母亲一同探讨了孩子今后的发展问题。“我当然希望她们有更好的环境,我是给不了她们什么,但我真的很舍不得啊!”最终,在法院的主持下孩子父母终于达成协议,父亲也承诺,他会好好照顾孩子,即使远在他乡也会让姐妹俩每天与母亲视频,节日回来探望母亲。

在民事审判和执行工作中,法官就是这样以多一份关心、多一份爱护,从未成年人的实际出发,为他们的权益筑起一道屏障。一直以来,封开法院对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婚姻家庭、抚养、探视权、继承权、健康权等案件,都能做到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最大限度地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为未成年人送上法律的保护衣

    除了通过依法履行审判职能,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外,封开法院还大力开展各类法律宣传教育活动,先后到县属中小学校讲授法制教育课13次,与学校形成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工作齐抓共管;开展送法进社区、进校园法律宣传活动7次,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帮助未成年学生提高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及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同时,封开法院的青年干警还主动成立志愿者协会,并经常与封开县志愿者协会合作,定期为贫困山区的孩子送去防寒衣物、书籍和文具等。协会自2014年成立以来,已组织5次“送温暖”“大手牵小手”等爱心活动,在游戏和法律小故事中开拓孩子们的视野,用友爱、团结、向上的精神鼓励着他们健康成长。

 

    封开法院青少年维权工作小组表示,挂上“青少年维权岗”的牌匾便意味着这是一份责任,一份使命。封开法院将切实结合审判实践,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尤其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中,把法、理、情贯穿于司法工作全过程,让迷途孩子感受到温暖与希望,重塑自我,走向新生。

 

 

 

(根据封开法院提供的资料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