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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除四种落后思想,树立四种先进意识——我院召开“解放思想,实干兴肇”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

作者:研究室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7-03-08   浏览次数:8002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3月7日上午,我院召开了“解放思想,实干兴肇”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党组书记、院长陈陟云、市委“解放思想,实干兴肇”教育活动第六督导组组长黄涛和全院干部员工参加了会议。

    在市委部署“解放思想,实干兴肇”教育实践活动前后,我院组织了两级法院的班子成员到佛山、深圳、东莞三地法院参观学习,并在全市法院工作会议上,传达了“解放思想,实干兴肇”的会议精神。为更好地贯彻赖泽华书记在市委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今天,我院专门召开动员大会,对“解放思想,实干兴肇”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周密部署。

会上,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兼机关党委书记叶卫星同志宣读了《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解放思想,实干兴肇”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并就如何开展好此次活动作出了部署。

    陈陟云院长围绕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和如何破除思想观念落后问题发表了动员讲话,他指出:

我市两级法院干部员工主要存在的思想观念问题在于:一是安于现状,缺乏危机感和使命感。有些干部习惯于过“太平日子”认为发展快慢与自己无关;二是畏难却步,缺乏责任和担当意识。部分干部谈到工作就摆困难,讲到创新就怕风险,遇到责任就推,遇到困难就躲,最终导致困难越积越多、矛盾越拖越大,解决越来越难;三是心存侥幸,缺乏求真务实的实干精神。有的干部存在随波逐流、趋时附势的浮躁心理;四是因循守旧,缺乏推陈出新、敢为人先的勇气。在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工作创新发展中,某些干部习惯于沿用“老办法”,缺乏对外学习和拓展见识的悟性。

    为此,强调我们应该彻底解放思想、转变作风,坚持不懈地做到:

    (一)破除不思进取、甘于中游的安逸思想,转变观念,改进作风。要切实转变落后的思想观念,从干事创业中寻找幸福感,破除安逸思想,激发不甘落后,创先争优的精气神。

    (二)破除为官不为、不愿担当的消极心态,责任担当,胸怀大局。要明确职责,主动担当,围绕审判执行第一要务,把各项工作做到极致。同时,领导干部要有“不谋全局者,难谋一隅”的思想,从大局出发,推动法院整体工作向前发展。

    (三)破除趋时、附势而悖道的错误思想,拨枝逐本,求真务实,祛浮守道。要一切从实际出发,从工作的本质要求出发,寻找工作发展的正确方向,按照司法工作的本质和规律开展法院工作,反对趋时、附势而悖道,提倡审时、驭势而守道。

    (四)破除墨守成规、保守封闭的狭隘意识,勤思善创,攻坚克难,推陈出新。要全方位地改革创新,做到不唯书、不唯上、不唯洋。更要有“更喜岷山千里雪”的气魄,不断克服困难,在解决困难中前进。

    陈院长还提出我们要利用这次实践教育活动的契机,着力提升法院服务发展的意识和能力,在今后的工作中做到:一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两级法院必须坚持服务大局理念,坚持严格公正司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维护肇庆安全稳定与良好营商环境,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的实现;二是抓好审判执行第一要务。以办案工作为核心,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前提下办结每年的案件,确保案件在有存量的情况下结收比超过100%。其次,结合肇庆市委工作部署,在维护社会稳定的过程中化解好因征地拆迁、招商引资等引发的矛盾和不稳定因素,在办案过程中不要引发新矛盾;三是进一步推进司法改革。围绕司法的中立性、专业性、亲历性和正当性,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让入额法官在审判第一线多办案、办好案,实现谁办案谁负责。尽快完善人员绩效评价机制等各项配套制度,加快新型审判团队内部磨合,细化改革配套措施,强化各类人员绩效评价机制;四是抓好制度建设,推进规范化管理。一方面,从实际工作出发,健全制度,细化管理,以制度管人、管事。另一方面,各项工作要不断推陈出新,要全方位、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制度创新上下功夫;五是抓好基层基础建设。加速打造“智慧法院”,统筹推进诉讼服务中心、信息集控中心、执行指挥中心“三个中心”和审判绩效评价系统、智能办案辅助系统以及移动办公系统“三大系统”的建设。

    最后,市委“解放思想,实干兴肇”教育实践活动第六督导组组长黄涛同志发表了重要讲话,他充分肯定了陈陟云院长的动员讲话精神和我院开展“解放思想,实干兴肇”系列活动的部署,并希望我院在全面依法治市,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方面继续多做贡献,努力把我市建设成为珠三角法治示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