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上午,肇庆中院召开了全市法院司法委托管理工作会议。副处级审判员高永宏、执行局部分人员、审管办、司法委托办全体人员以及各基层法院司法委托工作人员及执行局工作人员参加了这次会议。
会上,高永宏对我市法院今年1至11月份的司法委托工作相关统计数据进行了通报,并对近几年全市法院的司法委托工作的问题和对策进行了总结分析,要求大家在秉公办案,作好司法委托工作的同时一定要防范好自身的风险。各基层法院对各自在司法委托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对策进行了充分交流。
审管办贝娟主任总结了影响委托工作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方面:一是委托材料不齐,补充材料耗时;二是委托事项不明确或难以界定;三是中介机构责任心不强,办事拖沓,重复鉴定出现结论差距大;四是评估、鉴定本身涉及专业问题复杂需要时间;五是对标的物拍卖不交吉和一次性付款的;六是专项评估工作有困难,如对林木品种和林场价值较难评估。针对以上问题,贝主任建议:一是提高防范意识,确保司法委托队伍的风清气正;二是严格执行司法委托程序,确保司法委托工作规范有序;三是加强网络拍卖的宣传,促进成交率的提高;四是加强对评估机构的监管。从2017年1月1日开始,全市法院司法委托案件要统一在信息系统中录入相关案件信息;
会议要求,一是规范管理司法委托相关工作,明确各自职责,高效高质的完成司法委托工作。二是加强对中介评估机构的管理。工作中发现中介评估机构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严肃处理。三是树立服务审判执行的观念,加强纵横沟通交流。委托办要加强与案件承办法官和业务庭联系沟通,两级法院司法委托部门工作人员之间要加强沟通,对遇到问题共同研究,经验对策共同分享。四是大力推进司法委托工作的信息化建设和管理。
(根据本院审管办提供的资料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