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肇庆中院公开宣判一起涉恶案件,对被告人李某泉、陆某才、黄某波等人欺行霸市行为进行严惩,判处李某泉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限制减刑,其余两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黑恶不扫,社会难稳;黑恶不除,民心难安。
自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肇庆市席卷以来,全市法院系统提升政治站位,自上而下不懈努力,力争打赢扫黑除恶这场战役。 2020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为期目标的实现之年,肇庆既在深挖整治上见成效,又在长效常治上下功夫,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
截至目前,肇庆两级法院共审结涉黑涉恶一审案件56件322人,圆满完成“六清”行动“案件清结”目标,书写了一批忠诚履职、弘扬正气的“扫黑”法官风采,也让群众收获更多安全感。
动真碰硬,聚焦破网打伞 法庭外警灯闪烁,在全副武装的警察押解下,被告人肖某泉等12名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分子,被一一押解到高要区人民法院审判庭前,接受法律庄严的宣判。 随着法官一声庄严锤响,头目肖某泉被判22年,其余11名被告人均被依法判刑。据悉,2005年2月至2017年2月期间,肖某泉在经营高要富鸿煤气站过程中,先后纠集刑满释放人员及无业人员,逐渐形成以其为首,人数较多,有明确组织、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层级和职责分工明确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
▲来源:高要法院
该组织通过派出成员以“巡查员”的名义,对当地代充煤气从业人员采取跟踪、恐吓、殴打、损毁其财物等手段,强迫其接受富鸿煤气站提供的煤气业务。通过强行收取保证金、押金、市场管理费、哄抬价格等违法犯罪活动,警告、胁迫周边煤气经营者退出煤气交易市场,逐渐控制了高要区白土镇等周边8个镇的煤气代充业务。
同时,高要法院依法通过日常审判工作加强“打伞破网”与“打财断血”,及时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综合运用追缴、没收、判处财产刑等手段,打掉犯罪经济基础,彻底地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土壤。 在肖某泉等12人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一案中,法院对12名被告人判处罚金或没收财产,判处财产刑570.1万元,追缴违法所得223万元。对于这场审判,村民觉得“大快人心”。村民们都说:“这帮人被收拾了,代充煤气行业秩序明显好转,再也不用支付过高的煤气代充费,扫黑除恶扫得好。”
▲9月21日,肇庆中院在广宁公开宣判一起涉恶案件。梁力 摄
荡涤黑恶,方可伸张社会正义,群众才能舒心安宁。高要法院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审判机关,始终把打击锋芒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高要法院共受理涉黑恶案件9件56人,已审结7件38人,在今年7月底前做到案件清零。 同样,四会法院对凡涉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案件敢于动真碰硬,在立、审、执阶段均由专人负责做到快立、快审、快判,提高庭审效率。2020年实现审结涉黑涉恶案件破“零”,案件清结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涉黑涉恶的5宗案件均属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十类重点打击案件类型,涉案人数18人已全部审结生效。 此外,四会法院在狠抓执法办案的同时积极参与“行业清源”,针对审判中发现的行业管理漏洞、社会治理短板及时向相关单位提出有针对性和可行性的司法建议扩大办案效果。 2018年至今,向公安局、教育局、市场管理监督局等部门发出司法建议书9份,内容涵盖规范多个方面,实现“办理一批案件,净化一方环境”的目标。
▲鼎湖首例“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宣判,8人获刑。图为庭审现场
另外,鼎湖法院日前对一起以李某某为首,被告人范某某等8人为部分成员的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作出一审判决,8名被告人因犯寻衅滋事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至十四年六个月不等,并处二万元至八万元不等的罚金。这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鼎湖法院审结的首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深挖根治,西江重现水净江清 扫黑除恶中,矿产资源领域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属于11类重点打击案件范畴。肇庆亦将矿产资源滥开滥采、河砂领域作为整治的突出问题。 强迫合法抽砂船停工、向抽砂船经营者收取“保护费”、 对抽砂船实施打砸抢……随着德庆县法院于2018年依法审判这一起“砂霸黑帮”,以李某伟、徐某和、曾某伟为首的涉黑犯罪团伙土崩瓦解,西江流域的正常釆砂活动得到恢复,西江重现水静江清。
▲梁亮 摄 图源:肇庆西江网
此后,肇庆展开一系列雷霆行动,剑指日益猖獗的盗采河砂和河砂违规堆放现象,斩断伸向西江的“魔爪”。经过一系列整治,西江河砂采运逐步从乱采滥运走向规范开采经营。目前盗采河砂现象已得到有效遏制,正常釆砂活动得到恢复。 同时,为更好整治河沙开采行业乱象,肇庆中院“以案促治”“以案促建”,通过司法建议、联动协调,促使河砂开采行业回归有序、健康的发展轨道,推动了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健全完善。肇庆中院在办理非法采矿案件中,发现肇庆河砂开采存在两大问题,一是入罪标准不统一,二是非法采矿罪因非法采矿区域的差异而入罪数额标准和量刑幅度有所区别,不利于严厉打击非法采矿行为。 肇庆中院刑庭就该问题进行探讨研究,并于2019年9月发出司法建议书,建议肇庆市水利局规范每年度河砂可采区、禁采区的公告事宜,进行行业整改。各级水利部门依照司法建议依法划定可采取和禁采区并进行公告,同时进行专项督导。 肇庆中院正与水利部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就非法采矿罪的定罪数额进行协调,争取形成一个统一的执行标准,为改善行业乱象提供更有力的保障。 目前,在河砂行业治理方面,全市共发出司法建议29份,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均已按期回复,并落实整改。其中,上文提到的肇庆中院向市水利局的发出的司法建议获评2019年度全省法院扫黑除恶“十佳”司法建议。 宣传发动,营造严打氛围 七月初夏,走进端州区各大小社区,扫黑除恶的宣传条幅随处可见,“扫黑除恶宣传片”在村居广场上循环播放。社区干部带着精心印制的宣传材料走进居民区,以集中宣传和入户发送资料、征求居民意见等形式,广泛深入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知识。这样的宣传活动在肇庆的各个街道、社区、村镇屡见不鲜。 “从小区大门口,到公园广场、车站商场,到处都能看到扫黑除恶的宣传海报,说明党和政府打击黑恶犯罪的决心和力度非常大。作为普通市民,我们非常支持,也期待黑恶势力被彻底铲除。”市民李女士说道。
▲端州法院走进社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讯员供图
中流击水,不进则退。2018年至今,肇庆采取网上网下相结合、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并用等方式,开设专题专栏,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标、任务、举措,公布举报电话。全市各街道、治安岗亭都悬挂着横幅、标语。同时,肇庆还举办有奖问答、知识竞赛等活动,普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形成了扫黑除恶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 与此同时,各县区各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广辟线索来源渠道,充分运用传统方法和大数据信息化手段,对重点人员、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开展了滚动式、不间断、全方位的涉黑涉恶线索大排查。
▲2019年3月20日,怀集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一起“恶势力”犯罪案件。
去年3月20日,怀集法院依法公开宣判一起“恶势力”犯罪案件,并对宣判全程在中国庭审公开网等新媒体进行直播。10名被告人受到法律严惩,最高判刑13年。该起案件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肇庆首直播宣判涉恶案件。 庭审过程中,怀集县委政法委组织各镇乡干部、各村(居)两委班子在各自部门通过网络集中观看,零距离接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庭审法制教育。另外,公开宣判直播时段共有近40万人次在庭审公开网和各客户端点击观看,宣传效果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