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中院切实规范警车、粤O牌车的管理和使用
按照省委政法委、省法院和市委政法委关于集中整顿警车、粤O牌车违规问题的有关通知和指示等文件精神,肇庆中院自3月初开始切实开展规范警车、粤O牌车的管理和使用,具体如下:
一是认真传达,加强学习。省委政法委集中整顿警车、粤O牌车违规工作视频会议后,参加会议并分管该项工作的党组副书记张建国第一时间向院领导班子作了汇报,并通过办公室及时向全体干警以及辖区内各基层法院认真传达了会议精神,同时指示司法行政装备科于
二是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三是建档造册,细化管理。为能详细掌握情况,能更好地规范警车、粤O牌车的管理和使用,肇庆中院对全市法院所有警车、粤O牌车开展了摸底登记工作,并进一步完善车辆使用日志,备案核查,从源头上杜绝公车违规使用情况。同时,肇庆中院还制定了警车、粤O牌车集中管理使用规定,对整顿工作进行了详细的部署,明确了工作人员驾驶警车、粤O牌车时的着装、持证、行驶和停放规范,并规定了其它民牌公车的管理和使用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