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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佛山两法院协商创新案件质量评查方式

作者:办公室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3-03-12   浏览次数:8574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肇庆、佛山两法院协商创新案件质量评查方式

 

为进一步加强审判管理,创新案件质量评查方式,促进肇庆、佛山两地法院的“结对帮扶,共同发展”活动,201331,佛山中院审管办李军副主任一行四人应邀来到肇庆中院,与肇庆中院审管办贝娟主任等就邀请人大代表参与肇庆、佛山两法院共同开展的案件质量互评活动的具体事项进行协商,对案件质量评查的评查标准、评查范围、评查人员的组成以及对评查方案的拟定等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讨论。

经商议,肇庆、佛山两法院初步确定以下内容:1、将邀请肇庆、佛山两地的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评查,增加评查的公开透明性。2、肇庆、佛山两地法院分别选派610名副庭长以上的业务骨干,以不同案件类别进行分组,两地法院交叉评查。每次评查后,当场召开交流座谈会进行反馈意见。3、落实每个法官均能被抽取到一件案件,并进行一案一表一报告,做到确实有据可查。4、肇庆、佛山中院结合各自之前的评查表格一同制定新的评查表格,并对评查标准等内容进行重新修订整理。

目前,肇庆、佛山两地法院的2013年案件质量互评最终方案还在进一步细化审定之中,拟于3月中旬确定并实施。  

(根据本院审管办提供的资料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