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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法院两项改革创新经验获全省推广

作者:管理员   信息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23-05-30   浏览次数:35617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近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复制推广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第八批改革创新经验的通知》,推广实施20项新形成的广东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成果,有2项由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牵头,分别是关联案件和类案检索机制、诚信诉讼行为奖惩制度改革。

关联案件和类案检索机制,是指承办法官在办案过程中依托专业数据库,对已经发生效力的关联案件或类案进行全面检索,作为办案参考,统一法律适用尺度。近年来,广东法院大力推行类案及关联案件检索机制,要求承办法官对缺乏明确裁判规则或尚未形成统一裁判规则的案件等,要依托中国裁判文书网、审判案例数据库进行关联案件或类案检索。去年,广东高院发布全省法院十大案例、十大涉互联网案例等典型案例21批181个,广东法院案例库新增入库案例442个,进一步完善丰富审判案例数据库。特别是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专门出台《关于类似案例辩论程序的诉讼指引》,明确将类案辩论程序所查明的事实写入裁判文书中,并对是否采纳作为类案适用阐明理由、作出裁决,确保裁判尺度统一。

诚信诉讼行为奖惩制度改革,内容主要包括:完善诚信企业司法激励机制,对被认定为信用无不良司法记录的企业,在执行过程中采取更灵活、温和的措施;强化非诚信诉讼行为惩戒力度,对当事人滥用管辖权异议、逾期提交证据、伪造证据等行为,判决其承担对方律师费并进行罚款;构建诚信建设联动协调机制,及时准确掌握辖区内诚信企业清单,健全司法机关共同防范和查处虚假诉讼的协调配合机制。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积极推进诚信诉讼制度体系建设,发布《关于深入推进司法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指引》,覆盖立案、送达、调解、答辩、举证、证人与专家出庭、执行等民商事诉讼全过程,构建起守信行为有激励、失信行为有惩戒、重在指引与预防的“三位一体、防治结合”的司法诚信治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