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年,几乎占据了他短暂一生的半数时光。从书记员到副庭长,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李庆军仍然忘我工作,把成为一名好法官践行到极致。中央政法委印发通知要求,全国政法机关和广大政法干警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学习宣传李庆军同志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勇于担当作为,公正执法司法,改进工作作风,保持清正廉洁,以实际行动谱写政法事业发展新篇章。政法机关和全体政法干警要将李庆军同志的先进事迹作为推进政法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鲜活材料,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贡献力量。
对待理想信念,李庆军同志一生对党忠诚,信念坚定。1993年,李庆军硕士毕业后成功考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成为一名人民法官。四年之后,在向组织汇报入党思想时,李庆军曾这样说:“我要求入党不是为了名声,而是想在党的关心关怀培养下,更好地用自己所学的法律知识为民服务,做一个思想上真正入党勇于担当的共产党员。”李庆军是这样说的,更是这样做的。他是新时代从大山里走出来的“愚公”法官,用一生践行自己的入党初心。
对待人民群众,李庆军同志始终心系百姓,真诚质朴。群众的事无小事。作为一名省高院的法官,李庆军对待各种大小案件始终一视同仁,有时碰上个别“小案”,他却更加倾注心力,因为李庆军深知,每一个案件的处理结果对当事人的家庭来说都是大事。在他看来,办案做事一定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态度和蔼,真诚相待,耐心释法,是李庆军接待当事人必备的三要素。人民法官为人民,李庆军向我们诠释了人民法官的深刻内涵。
对待工作职责,李庆军同志一生勤勉敬业,勇于担当。手不释卷,精益求精,是李庆军留给同事们的最深印象。“我是真的喜欢办案,喜欢法官这个职业。”这位出身中原农民家庭的人民法官,25年来始终坚守在审判一线,恪尽职守。即便身患重症,李庆军仍然是全庭办案数量最高的法官。作为副庭长,李庆军更是常常告诫团队成员一定要坚守原则,依法办案,有什么责任他来承担。
对待案件审判,李庆军同志坚持公正无私,廉洁奉公。不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不但体现了李庆军的严于律己,更彰显了他对人民法官这一神圣职业的敬畏。“一切都得按法律来,谁也不能例外。”一生清廉,两袖清风。身患重病的几年中,面对巨额的医疗费用,这位廉洁正直的人民法官依然严格抵制各种干扰诱惑,坚持只按法律办案。
病魔能够折磨他的身体,却压不垮李庆军的高尚品格。牢记党的宗旨,勇于担当作为。李庆军用他短暂而辉煌的一生向我们展现了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李庆军是全国政法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优秀干警,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人民司法事业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先进典型。全国政法机关和全体法院干警要认真学习宣传李庆军同志的典型事迹,将李庆军的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执法司法服务,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