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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中院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笔试考试的公告

作者:管理员   信息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21-10-27   浏览次数:28355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按照《肇庆法院2021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工作方案》,现就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笔试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考试对象


报考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法官助理岗位的考生,及报考书记员岗位并通过计算机文字录入技能测试的考生。


二、 考试时间


2021年10月30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三、 考试地点


肇庆市端州中学初中部(肇庆市端州区和平路47号北门)。


四、 考试方式


闭卷考试。


五、 打印准考证时间


10月28日0:00—10月29日18:00。

考生点击打印准考证链接进入主页面,按照以下步骤进行操作:账号登录-业务办理-报考管理-打印准考证。


六、 注意事项


1.考生须在考试当天上午8:15分前持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准考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粤康码”绿码及正常的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纸质版,截图彩色打印)到指定的地点报到。

2.正常的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需显示考前14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旅居史。

3.考生要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4.为顺利参加考试,请考生提前熟悉考点地址和交通路线图。


七、 不能参加测试的情形


1.“粤康码”为红码或者黄码的考生;

2.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

3.未按照广东防控政策完成健康管理的境外旅居史人员、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其他地区的考生;

4.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八、 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1.本次测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考生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参加本次考试的考生,必须持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准考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粤康码”绿码及正常的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纸质版,截图彩色打印),经体温检测正常(体温<37.3℃)后,方能进入考场。进入考场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但不能因佩戴口罩影响身份核验。

2.如因疫情防控需要改期的将另行通知。


附件:

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doc

准考证打印链接:https://dcecm.cn



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