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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计算机文字录入技能测试公告

作者:管理员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1-10-20   浏览次数:31714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按照《肇庆法院2021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工作方案》,现就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计算机文字录入技能测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参加人员

报考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书记员岗位,并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


二、 测试时间

2021年10月23日(星期六)下午2:30。


三、 测试地点

广东德诚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肇庆市端州区古塔中路16号)。


四、 测试方式

计算机文字录入速度,每分钟录入正确字数不少于50字。


五、 注意事项

1.考生须在当天测试开考前30分钟持本人身份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粤康码”绿码、正常的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考前14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旅居史)、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到指定的地点报到。

2.参加机测考试的考生须在2021年10月22日下午5时前将本人的“粤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的截图信息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政务邮箱(zqzy@zhaoqing.gov.cn)进行考前审核。

3.考生要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4.考生应提前了解本次考点的位置。


六、不能参加测试的情形

1.“粤康码”为红码或者黄码的考生。

2.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

3.未按照广东防控政策完成健康管理的境外旅居史人员、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其他地区的考生。

4.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七、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1.本次测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考生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参加本次测试的考生,经体温检测正常(体温<37.3℃)后,方能进入考场。进入考场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但不能因佩戴口罩影响身份核验。 

2.如因疫情防控需要改期的将另行通知。


附件:

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doc

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doc

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