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单位 | 普法内容 | 普法对象 | 普法目标 | 具体举措 | 分管科室责任人 |
1 | 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 服务法治新农村建设 | 基层乡镇、村委会、村民 | 结合“基层普法年”活动,找准新时代乡村振兴的法治需求,通过办理一案达到宣传一片的效果,切实推动农村自治组织和农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提高。 | 落实多能一体诉讼服务站法治宣传功能。 推进巡回审判工作,加强对涉“三农”问题典型案件的宣传。 积极推进“送法下乡”。 | 研究室 黄国涛 |
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大局 | 企业、企业员工 |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宣传普及劳动法律法规,指引劳动者合法合理维权,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 | 加强涉民营经济司法保护、涉知识产权保护、涉企业金融风险化解、涉企业破产、清算以及涉“一带一路”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典型案例宣传。 指引劳动者合法合理维权;发布劳动争议典型案例。 定期组织送法进企业活动。
| 民二庭、研究室 吴文、黄国涛 | ||
服务诚信体系建设 | 广大群众 | 加大失信惩戒和强制执行力度,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保护胜诉人合法权益。 | 发加强执行直播,促进被执行人履行法律义务。 实行被执行人曝光制度,采取报纸、微信公众号以及公共场所大屏幕、宣传栏等曝光方式,服务我市诚信体系建设。 | 执行局、研究室 岑慧勤、黄国涛 | ||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 | 广大群众 | 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积极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 在微信公众号“扫黑除恶”栏目发布涉黑恶案件典型案例。 条件成熟可以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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