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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普法责任清单

作者:管理员   信息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19-03-15   浏览次数:27068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2019年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普法责任清单

 

序号

普法内容

普法对象

普法目标

具体举措

责任部门

1

法律法规学习

全体法院工作人员

进一步提高审判业务能力和水平,提升审判质效。

通过举办或组织参加各类审判业务培训班,开设网上课堂、在线培训、学术讲座等形式学习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全年)

 

政治处

 

2

青少年

权益保护

社会大众

开展面向青少年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青少年的法治意识和安全防患意识。

推进“法律进校园”活动,通过开展以案释法宣讲、组织学生旁听庭审、送法进校园等形式向青少年进行普法宣传。在两微一端发布未成年人典型案例。(全年)

各业务庭

研究室

 

3

反家庭暴力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

社会大众

向社会宣传普及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法律知识,促进和谐文明家风建设。

发放普法宣传册《妇女儿童权益保障诉讼指引》;在两微一端发布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典型案例;组织女法官开展专题普法活动。(三八妇女节期间)

民一庭

研究室

4

禁毒法律法规

社会大众

展示广宁法院依法惩治毒品犯罪成效,提高人民群众拒毒防毒意识,营造严

厉打击毒品犯罪的强大声势。

通报毒品犯罪审判工作情况,发布毒品犯罪典型案例;通过送法进社区、学校、乡村等多种形式开展禁毒宣传教育。(6月)

刑庭

研究室

5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

社会大众

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积极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在两微一端发布涉黑恶案件典型案例;在单位电子宣传屏幕播放“乡霸村恶”“市霸行霸”等贴近群众生活的扫黑除恶宣传视频,扩大宣传效果。(全年)

刑庭

研究室

6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社会大众

展示广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成效,宣传普及绿色发展理念,服务生态文明建设。

发布广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情况,提升绿色发展司法服务保障水平。(“6.5世界环境日”期间)

研究室

各业务庭

7

涉“三农”问题法律法规

农村自治组织、农民

找准新时代乡村振兴的法治需求,为建设平安乡村、法治乡村、美丽乡村和文明乡村提供司法保障和司法服务。

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通过“巡回审判”“送法下乡”、以案释法等活动,提高农村自治组织和农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做好涉“三农”问题典型案例宣传。

各业务庭

研究室

8

宪法

社会大众

宣传普及宪法精神,弘扬宪法法律至上的法治理念。

通过“两微一端”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举行新入额法官宪法宣誓仪式;在国家宪法日期间组织大型群众普法咨询活动。

研究室

9

解决执行难系列普法宣传

社会大众

巩固提升“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加大失信惩戒和强制执行力度,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保护胜诉人合法权益。

在两微一端和电视媒体,全方位开展执行专题宣传,促进被执行人履行法律义务。(全年)

执行局

研究室

10

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

民营企业、社会大众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

组织送法进企业活动;发布涉民营经济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开展依法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系列宣传报道。(5月至7月)

民二庭

研究室

11

劳动法律法规

社会大众

宣传普及劳动法律法规,指引劳动者合法合理维权,依法保护劳动者获取报酬的权益、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开展共建诚信和谐劳动关系专题宣传,指引劳动者合法合理维权;发布劳动争议典型案例。(全年)

民二庭

行政庭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