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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手机充值盗窃种粮补贴 主犯被判处坐监6个月

作者:李维宁 杨明伟 黄登魁   信息来源:羊城晚报   发布时间:2012-11-23   浏览次数:8547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去年5 月,肇庆市鼎湖区永安镇五南村发生了一宗“蹊跷”案件,多名村民的种粮补贴款“不翼而飞”! 记者8 日从肇庆市鼎湖区法院获悉,种粮补贴被两人利用手机空中充值手段盗窃,案件主犯梁某荣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 个月,并处罚金5000 元。

  2008 年,为便于发放国家的种粮补贴款,政府委托肇庆市鼎湖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统一为永安镇某村的村民在永安信用社开户。开户时账号相连,初始密码都一样。2010 年3 月,被告人梁某荣进行手机空中充值时,输入自家种粮补贴款的存折账号尾号有误,但仍能充值成功。梁某荣将该情况告诉其父亲梁某雄(另案处理)。于是父子两人根据自家账号推算出其他村民的账号,用原始密码进行手机空中充值。

  在2010 年3 月至5 月期间, 被告人梁某荣和梁某雄多次使用自己的手机和家庭固定电话通过手机空中充值的方式转走其他村民的种粮补贴款,共计人民币5000 元。村民种粮补贴款被盗后,永安信用社及时向村民垫付了被盗款。今年4 月25 日,梁某荣被抓获归案。次日,梁某雄及梁某荣将垫付款退赔农信社。

  记者了解到,梁某荣现年21 岁,犯案时还不满20 岁,在法庭上,梁某荣哭哭啼啼地承认一念之差就犯错了,希望法院能从轻处罚,让他重新做人。梁某雄年已六旬,一条腿还因交通事故受过伤,家里还有年近八旬的老母亲要赡养,对于自己和儿子梁某荣犯下的罪行,梁某雄在庭上也是泪水涟涟,希望法院看在梁某荣还要负责赡养奶奶和自己的份上从轻判决。

  法官认为,被告人梁某荣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手机空中充值的方式秘密窃取他人银行账号上的种粮补贴款合计人民币5000 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其犯罪后,认罪态度较好,且退清赃款,挽回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得到被害人的谅解, 依法可以酌情从轻处罚,于是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