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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同守护绿水青山!粤桂三家法院召开贺江流域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跨区联席会议

作者:管理员   信息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23-04-28   浏览次数:8152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4月27日上午,贺江流域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跨区联席会议在封开县召开,贺州八步区、梧州苍梧县及肇庆封开县法院展开深度交流,在保护贺江流域生态环境上共同发力,继续深入推进司法协作,为筑牢贺江生态屏障及贺江流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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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5月,封开法院会同八步法院、苍梧法院共同签署《关于构建贺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作机制的意见》,共同构筑贺江流域生态司法保护防线。


会上,三家法院分别介绍了近一年来的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就统一裁判尺度、落实生态环境恢复性司法理念、规范生态环境侵权纠纷惩罚性赔偿和执行等问题进行深入交流。


据悉,封开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主动担起环境治理体系共治责任,建立健全环资审判、跨区共治、协同联动、特色普法“四项机制”,推动构建贺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大格局,对19名因非法采矿、非法捕捞、污染水源等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被告人判决民事赔偿134万元,补种林木950余亩,放养鱼苗20000余尾;在办案中排查发现环境综合治理中的深层次共性问题,发出司法建议10份,并先后在龙皇岛码头、六角林场设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生态司法修复与法治教育基地。


八步法院筑牢生态保护司法屏障,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做好行政非诉审查工作,积极延伸绿色司法触角,助力生物多样性保护,做好生态保护文章。苍梧法院实行环境资源案件巡回审判制度,到案发地开展“普法式审判”,走出一条“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巡回审判道路。


最后,三家法院就进一步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司法协作工作达成一致共识。下一步将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指导作用,联合发布贺江流域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凝聚保护生态的社会共识。推动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的衔接,构建多元协同机制,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相关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或组织提出意见建议,形成司法与行政共同保护、联合治理的工作合力,为贺江及其流域沿线生态环境及自然资源保护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