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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进村当法制辅导员

作者:卢玉超 黄登魁   信息来源:西江日报   发布时间:2014-05-07   浏览次数:6624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日前,鼎湖区法院法官到永安镇四股村委会,在实地了解村委会情况的同时,对村干部提出的鱼塘承包、外嫁女分红等涉法问题作了详细的解答,从而正式启动了该院法官到村(居)担任法制辅导员的工作。

    按照上级法院和区政法委的统一部署,鼎湖区法院的七个部门各派出一名法官,到鼎湖区永安镇的七个村委会担任法制辅导员,以开展普法宣传、提高群众依法办事意识的方式,推进平安鼎湖、法治鼎湖建设。该院给法制辅导员定下了五大职责和任务:做好法制宣传员,做好重大事项的民事纠纷调解员,做好社情民意调查员,做好群众涉法疑难问题的咨询员,做好村(居)干部及村(居)民的办事服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