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至2000年期间,卢某以经营建材生意缺乏资金为由,向杜某丈夫借款112500元。卢某2008年6月前已还款25000元,余下的87500元一直没归还。在此期间,杜某丈夫于2007年9月因病去世。2009年12月,杜某向德庆法院起诉,要求卢某归还87500元借款。2010年4月,德庆法院作出判决,判令卢某向杜某清偿欠款87500元。2010年5月,杜某向德庆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卢某平时经营钢材生意,由于经营不善,到处欠债,执行法官通过“四查”也没有发现卢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线索,案件处于暂时缺乏偿还能力的状态。执行法官经过了解,杜某有二子一女,均已成年,其中大儿子于2009年病故,其余一子一女均已成家各自生活(其中二儿子患有精神病),杜某本人无收入,丈夫在世时依靠丈夫扶养生活,丈夫过世后依靠低保金及女儿帮扶生活,再加上年老多病,杜某生活陷入困境。杜某多次到法院要求执行,并反复向多个部门信访,期望尽快得到还款。而在此期间,卢某妻子不幸患上尿毒症,透析治疗花费极大,卢某更加无力偿还借款,案件执行陷入僵局。
三年多来,执行法官每逢清明、中秋、春节等时节都前往卢某家中做工作,帮他分析收支情况,制定还款细节。2010年10月,卢某刚收回一笔货款25000元,执行法官马上找到他,要求他把该笔款项用于还杜某借款。当时卢某家中刚好有其他债权人在场,执行法官向其他债权人说明情况,希望其他债权人能体谅杜某的困难,把该笔款项先让出来,让卢某先还杜某的借款,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耐心说服工作,其他债权人终于同意卢某把25000元先用于杜某的借款。执行法官还通过卢某诉他人的货款案中,把执行到的货款先予偿还杜某的借款。就这样,执行法官通过不懈努力,让卢某5000元、1200元这样慢慢把借款偿还,到去年12月,卢某还款只差15000多元就全部到位。法官仍然不放松对案件的执行,终于在3月19日把最后一笔款项执行到位。考虑老人年事已高、有病在身,且路途遥远、出行不便,3月20日,执行法官决定主动登门,为杜某送上最后这笔执行款。老人收到法官亲自送来的执行款后,感激不已,特意叮嘱女儿去制作一幅“切实为民办实事,路线教育结硕果”的锦旗送给执行法官。这是德庆县法院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依法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进一步服务和保障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一个缩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