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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州区法院成功执结一宗买卖合同纠纷案

作者:陈绮霞   信息来源:西江日报   发布时间:2013-12-16   浏览次数:7912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肇庆市安龙包装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化名,以下简称安龙公司)与肇庆市鼎湖区俊亿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化名,以下简称俊亿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双方当事人于今年7月经端州区法院主持达成调解协议,约定由俊亿公司向安龙公司一次性支付2.5万元,并向安龙公司返还所涉及型号不同的瓦楞辊(总价值约10万元);如果俊亿公司违反约定,需向安龙公司支付违约金2万元。民事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俊亿公司未按照调解协议履行相应的法律义务,安龙公司遂向法院申请执行。

    立案后,端州区法院执行干警迅速摸清了被执行人俊亿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资产情况,并通过法院手机短信平台及时将执行进展告知申请执行人安龙公司,通过执行程序的全程公开,以此取得了申请执行人安龙公司的理解和信任。同时,该院向俊亿公司送达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材料责令其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依法冻结该公司的银行存款,确保安龙公司能够受偿赔偿款及违约金。

    由于俊亿公司经通知逾期仍未履行法律义务,为此,端州区法院工作人员多次来到该公司约谈执行和解,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马某某进行说服劝导工作,要求其主动返还欠款和设备。然而,马某某却一直以该案是由其儿子负责,自己不知情为托词,拒绝履行义务。尔后,有要求安龙公司出示送货单,声称看到送货单才返还设备。当执行干警将送货单送到俊亿公司时,该公司却推说送货的人不是安龙公司的员工,不同意返还设备。面对俊亿公司的诸多刁难,端州区法院执行干警始终保持高度克制,对其进行耐心的释法明理,但俊亿公司的态度仍十分坚决,一直隐匿涉案设备,故意不返还给申请执行人。由于无法查找涉案设备的去向,且考虑到设备存在灭失的风险,执行干警迅速改变执行策略,果断采取措施:一是景安龙公司申请,及时委托评估机构对上述设备进行评估定价,由俊亿公司以评估价格折价赔偿涉案设备的损失;二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拟决定对俊亿公司采取罚款5万元的强制措施;三是冻结俊亿公司账户内存款9万元,以确保安龙公司在涉案设备评估定价后能够及时受偿。

    在法院强大的威慑力和执行人员耐心的教育下,俊亿公司主动承认了错误,并与今年11月8日将上述涉案设备全部返还安龙公司。同时,端州区法院将俊亿公司账户内的存款予以扣划,并将相应执行款全额划付给申请执行人安龙公司。随后,端州区法院作出对俊亿公司处以罚款5万元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