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封开男子判决后,陈强一直赖着没有返还,无奈之下,经济合作社于2008年8月向法院申请执行。虽然如此,陈强对法院发出的执行通知书置之不理。
今年3月,原来在5年之前,陈强无正当理由领取了土地征地补偿款131300元,封开县某经济合作社多次要其交还未果后诉至法院。封开、肇庆法院先后审理后,判令陈强一次性返还这笔补偿款给经济合作社。
陈强(化名)万万想不到,他非法领取征地补偿款,法院判其归还,其拒不执行,结果要面临6个月的牢狱之灾。
之后,法院又查明,陈强自2008年起,种植有一个果场,价值150000元。“陈强完全具有返还能力。”法院认为,陈强有能力执行判决但拒不执 行,情节严重,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但考虑到陈强在归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且是初犯,可酌情从轻处罚,于是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
决定对陈强司法拘留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