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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构股权实施诈骗 80后女子获刑12年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3-05-15   浏览次数:10388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四会籍的80后女子胡某谎称可以代理购买四会农信社内部股权,在一年多的时间内,通过伪造购买记录、虚增股权,骗取亲朋好友16人次金额高达190多万元。近日,胡某因合同诈骗罪被广东四会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5万元。

    经查明,在201111月期间,胡某先是以向被害人谎称可以代理购买四会农信社的内部股权为名,骗取被害人信任,然后私自在被害人的股权证上伪造购买记录、虚构购买数量,或以遗失为由将被害人的股权变更到自己名下等方式骗取钱财,并屡屡得手。在201256月,仅仅一个月时间,胡某便以该方式骗取13名被害人180多万元。201268日,四会农村信用社工作人员审核资料后发现胡某的行骗情况,随即报警,同年713日胡某被逮捕归案。

    四会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胡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财物且数额特别巨大,构成合同诈骗罪。但鉴于其能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且认罪态度较好,遂从轻作出以上判决。胡某决定不上诉,目前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