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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高要一社保局员临时工骗保190多万元被判11年

作者:黄耀辉 麦彦彦 袁文瑛 余奔哲   信息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3-04-03   浏览次数:8647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广东高要一名社保局临时工作人员借工作之便,3年间勾结外人里应外合,竟骗取医保基金190多万元人民币,广东肇庆市中级法院法官近日表示,该案主犯陆某已被终审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没收个人财产60万元。

201111月,高要市社保局对异地报销医疗保险待遇核查发现,20051月到200812月间,共有41人共55笔住院报销可疑资料,涉及广州、佛山、惠州、深圳、珠海等地15家医院,骗取医保基金为190多万元,其中由该局医疗保险股已离职的临时工陆某经办(复核)的共51人次。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52月至200812月间,在高要市社保局医疗保险股工作的陆某,利用自己负责异地就医登记备案,以及异地就医费用经办等工作职务上的便利,把用药清单、参保人的名字和身份证号码等信息交给高要人赵志(化名),由赵购买假医疗发票、制作参保人的假身份证、制作空白的诊断证明书,以及相关医院的出院小结等。

陆某完善一整套的虚假异地就医报销材料后,拿回高要市社保局进行审批、骗取医保基金,共骗取高要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医保基金共57宗,合计19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