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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金芸:高法工作报告体现转变的力量

作者:张金芸   信息来源:环球网   发布时间:2013-03-18   浏览次数:8455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两会最高法院工作报告新鲜出炉,很多新变化吸引了我们的眼球,作为一名曾在法学院校虚荏过光阴的普通人,既关注,又企盼,还忍不住要说两句。

  从报告中看出,近些年来,为了实现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促进公正、公开、高效审判,法院出台了很多新举措,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我认为,各种制度的制定是外部的要求,只有真正落到实处,才会转变成坚定的法治力量。从这次最高法院的工作报告中,我欣喜地看到了法院在这五年工作中的转变的确是从外部到内部的。转变得与百姓更近,更贴心了。主要是两个方面:

  一、观念的转变。因为工作的关系,经常会接触案件的当事人和法官,我个人的明显体会是:近些年来,法院在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并重的原则下,审判观念还是有了显著的改变。比如从2006年死刑复核权收回到最高法院后,在审慎做好死刑复核工作的同时,我们也看到了更加开放,更加兼听民意的一些举措。死刑复核期待着律师的参与,期待着更多的公开,而此次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实现了这些期待。例如刑事简易程序、刑事二审程序的改革,使当事人对涉及自己利益的法律程序有了更多的自主权,且得到了更加完善的保护。特别是最近新颁布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确立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刑事证明标准的制定和细化,都表明法院在惩罚犯罪的同时更加注重保障被追诉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与过去相比,以上种种司法观念的转变使得法院的工作更深入人心。总体来讲,法院相比以往,更加关注民众的呼声,更加注重民众的诉求,就是“以一种百姓看得见、感受得到的方式实现公平正义”。正是制度的转变体现了观念的转变,也正是观念的转变树立了一个良好的开端。的确,公平正义内存于心还不够,更要以一种制度的形式保障起来,延续下去,能让民众体验,更能让民众监督。虽然路漫漫其修远,但是我们看到了法院上下求索的态度和进步。从这点来说,法院的这五年工作,的的确确是有了很大的转变。

 

  二、能力的转变。报告通篇近百个数字,个个翔实生动。从报告中的数字我看到,法院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方面的能力比以往更加强大了。当然这与我国日益蓬勃的发展不无关系,但是,也不能忽视这样一个规律,一个国家发展的越快,因为法律的刚性,它也相对越容易滞后。而从报告中我还是能够看出,我国高度发展的大背景下,法院工作并未落后于时代的步伐,反而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提供了更加高效、公正的后盾。比如,近些年来,法院严惩严重刑事犯罪的能力加强的同时,也注重对轻刑犯执行多样化、对未成年犯特殊保护的加强。而面对突出敏感的问题,例如最近湄公河事件的审判以及前段时间炒得火热的“危险驾驶”犯罪等,法院也能较为妥善、迅速地予以处理,较为及时地回应社会舆情。这五年来,我欣喜地看到,我国的司法体制不断完善,法院的能力也在不断加强。取得的成绩就是证明。

  百姓最企盼公平、公正、高效、清廉的法院,但也知道,公平、公正、高效等诉求同时实现是极其困难的。在国际上,我们也看到了很多,例如为了得到公正的结果,外国有些死刑案件一判就会就会判几十年,牺牲了效率;而同时为了效率也不得不放弃一些东西,例如美国的辩诉交易制度就是为了节约司法成本而与现实妥协的印证。所以法律事实上并不完美,我们也不苛求完美,但只要各级法律工作者为老百姓服务的心不变,法院工作会越来越满意,建设法治社会的目标才能实现。而此次的工作报告,让我看到了很多转变的事实和更多的转变的希望。

  其实,本无需更多的转变,希望法院工作对以上的两个“转变”好好的遵循,那么对法治改革就会大有裨益。需要提出的是,在转变的过程中,法院还有好多工作面临着困难,尤其是越到基层,越容易暴露出存在的问题,还是要努力改进。而作为民众,也需要理解法院在个案上处理的偏差,也没必要揪住不具典型性的个案说事。不过我们的质疑多数都是善良的,有着良好的出发点的。未来,我们所希望的是法院工作从民众关心的问题出发,从中发现问题予以改进。真正做到“转变”的更好,“转变”得让人民更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