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中级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谢肇雄从1985年进入法院工作,1992年开始接触民事审判,从书记员、助审员一直做到审判长,20年来,他尝遍当法官的酸甜苦辣,但是“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却一直是他的工作理念。
谢肇雄认为,很多人打官司对簿公堂,往往很多时候就是为了“争一口气”,法官只要真正做到让双方把话说开了,理挑明了,礼让三先,不计小利,往往就能化干戈为玉帛,做到案结事了人和,而这个正是民事审判的根本目标,因此,“调解”就成了谢肇雄办理案件的优选方式。每接到一个新案子,谢肇雄都首先认真研究案卷,找出争议焦点,了解双方当事人的心结在哪,从而有目的、有针对地对症下药。并且耐心倾听当事人的诉说,待其情绪稳定才予以疏导,从而理智地选择解决矛盾的方法。在案件审理的每个环节,细心捕捉双方当事人的心理变化与诉求底线,善打心理战术,也是谢肇雄能有高调解率的“独门武器”。
广州市某五金制品厂与肇庆市某电池实业公司因为买卖合同产生纠纷判决后申请二审,作为上诉方的广州厂抓住原审判决程序上的瑕疵,强烈要求二审改判或发回重审,而作为被上诉方的肇庆公司以其在一审中已经胜诉,认为自己在二审中胜诉在握而不愿接受调解,谢肇雄分别和双方谈话,为他们作利弊分析,并不断引导双方当事人进行换位思考,逐步使得双方寻求平衡点,在不损害广州厂诉权和肇庆公司实际利益的前提下,经过多次反复,终于使双方冰释前嫌接受谢肇雄提出的调解方案,避免了当事人的诉累。
很多人不理解谢肇雄,甚至说他“傻”,认为调解要比直接判决多花好几倍的时间。谢肇雄自己也说,调解完一个案件,真的有心力交瘁的感觉。可是他却认为,判决往往不能彻底解开当事人的心结,矛盾并没有得到真正解决。
刘某与四会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案中,由于刘某发生工伤事故距今已有四年,一直不断信访、上访都得不到有效解决,案件也经过劳动仲裁和一审,但双方都不服,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矛盾难以调和,调解难度非常大。谢肇雄考虑到刘某是贵州人,决定邀请贵州省松桃县专案组参与协助调解,又争取四会市政法委的支持及参与调解,还邀请具有工商联、企业家、教师背景的省、市人大代表参与协助调解。他就双方的基本矛盾焦点分别向双方当事人进行释法说理,使双方当事人对整个案件中各自的利害关系有了清晰认识,同时借助参与协助调解的各方力量促使双方当事人产生调解意向,在时机成熟时迅速召集双方当事人及参与协助调解的各方进行现场调解,同时采取“背靠背”和“面对面”相结合的调解方法,充分利用法院所构建的“大调解”平台,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最终,这宗受省督办的案件以调解方式结案,其调解经过也被评为“全国法院优秀调解案例”,荣获最高法院的表彰。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作为大量行政事务缠身的庭长,谢肇雄去年办结案件30件,其中调解、撤诉27件,调撤率达到90%,调撤率居全市法官之首、全省法官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