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中院出台司法服务肇庆高质量发展“二十条”

作者:杜伟淦   信息来源:南方法治   发布时间:2023-01-31   浏览次数:5791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1月30日,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高质量司法服务肇庆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为肇庆加快建设珠三角核心区西部增长极和粤港澳大湾区现代新都市,提供高质量司法服务和保障。

《意见》紧紧围绕肇庆实体经济为本、制造业当家的目标,从服务肇庆现代化产业体系、服务区域协调发展、提升审判质效等6个方面,对如何保障产业招商落地、服务“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服务绿美肇庆生态建设等内容,提出20条具体工作措施。

《意见》强调,要深化投资者司法服务平台建设,强化投资者司法服务中心及产业园区司法服务工作站职能作用,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要加大对关键核心技术、新兴领域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加快建设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肇庆巡回法庭,推动在高新区设立人民法庭,助力提升肇庆数字经济科技实力和创新能力。要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自觉把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融入绿美肇庆生态建设体系,深化西江流域、贺江流域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协作机制,全方位构建生态环境保护诉讼体系,服务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

《意见》要求,要大力优化审判流程衔接机制,努力缩短案件审理期限,尽快兑现当事人合法权益。要持续开展涉民生、涉中小企业、涉党政机关等专项执行行动,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执行问题,以更加健全、更加有力的执行制度机制和模式促进社会诚信建设,以此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