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车间机器又转起来了!”大旺法庭梁法官点开消息,B公司负责人欢欣的语音响起,一张车间运作照片映入他眼中。此时此刻,春风拂过,来自某动力公司的锦旗在梁法官身后轻轻飘动。
某动力公司与B公司这起历时5个月的货款纠纷,在法庭干警的不懈努力下,在5天内通过“线上调解+履行督促”成功化解,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双赢。
时间回到2024年9月,某动力公司的客户B公司因资金问题累计拖欠780万余元货款,无奈之下,某动力公司遂通过网上立案向大旺法庭提起诉讼,并申请了诉前财产保全。
然而,现实如一盆冷水泼下——法院在保全查封时,发现B公司账户余额仅有197元。
此时,B 公司主动联系某动力公司,表示有还款意愿,并联系法庭希望能通过调解化解这场纠纷。
某动力公司内部对此却抱有不同意见。
“说不定调解只是他们的缓兵之计,调解成功之后他照样没钱给,倒不如一诉到底!”
“对方账户几乎清零,现在他们同意调解,说不定能更快回款,不如先试试看?”
两种意见针锋相对,眼见事情陷入僵局,2024年11月4日,某动力公司代表来到大旺法庭投资者司法服务中心,向梁法官咨询专业的法律意见。
“既然B公司有还款意愿,那他们目前的经营情况、还款能力如何?”梁法官听完某动力公司与B公司纠纷的来龙去脉,决定先从B公司的近况入手,并拨通了B公司联系人电话。
“其实近半年来,我们公司经营状况已有好转,只是资金周转暂时困难。”在沟通中,B公司联系人还透露,如果判决全款归还,可能会导致B公司资金链断裂。
“那么要是通过‘放水养鱼’进行调解,B公司说不定还有‘一线生机’,某动力公司也有机会收回大部分货款。”
想到这里,梁法官从诉讼成本、执行难度、企业长期发展三个角度,向某动力公司代表耐心分析调解的可行性。
“而且,经过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和判决书一样具有法律效力。对方要是不履约,你们可以直接申请执行,不用再走一遍诉讼流程。”
一番话让某动力公司代表茅塞顿开,经公司讨论,终于同意与B公司商谈调解。
随后,梁法官多次组织双方进行沟通协调。一方面引导某动力公司重新评估B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还款能力,重建双方的信任与调解基础;另一方面向B公司释明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督促其诚信履约。
考虑到货款拖欠已有一段时间且B公司身处外地,调解事宜需加快推进。
调解来到第5天,大旺法庭在白天庭审排期已满的情况下,协调人员安排“加场”,对两家企业进行线上调解。最终成功促成双方达成516万货款分五期归还的调解协议,并当场出具了调解书。
后续五个月里,大旺法庭持续密切跟踪履行进展,安排工作人员定期与B公司联系,了解B公司的还款准备情况及经营过程遇到的困难,并给予法律指导。
“太好了!最后一笔货款已到账!”历时5个月,2025年3月26日,协议约定的516万元货款终于全部顺利到账。
某动力公司负责人难掩激动之情,特意赶到大旺法庭,握着承办法官的手感慨地说:“没想到法院的调解这么给力,不仅帮我们快速拿回了货款,还保住了我们和B公司多年的合作商誉。”
“这也得益于你们双方的信任,当初要是坚持走审判程序,可能会有截然不同的结局了。”梁法官笑着说。
从“对簿公堂”到“握手言和”,从“保全无果”到“全额回款”,大旺法庭通过“线上调解+履行督促”机制,大幅降低了企业解纷成本,也让调解协议避免成为“一纸空文”。
自2024年3月揭牌运行以来,大旺法庭成功调撤各类涉企纠纷案件289件,调撤率33.96%,这种“放水养鱼”的实践做法,既让当事人回收多年陈账,又助力被告企业避免因一次性还款导致经营困难,盘活了企业资金,生动演绎了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商事审判领域的创新性发展,实现了司法效能与企业发展的双赢共促。
资料来源:四会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