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新闻资讯

拘留你是为了执行,接送你是因为疫情

作者:管理员   信息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公众号   发布时间:2020-02-08   浏览次数:5459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拘留你是为了执行,接送你是因为疫情


2月5日上午10时许,104国道乐清、温岭交界处,用于隔断道路的栅栏两侧各停着一辆法院警车,一侧是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法院的,另一侧是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的。


一名被执行人温岭法院的警车上被带下来,经过交警测量体温后,移交给栅栏另一侧的乐清法院。乐清法院执行干警将该被执行人接回,送交南岳镇政府进行防疫排查。


该被执行人方某是南岳镇人,曾欠李某货款45万余元,后因生意失败,未能偿还债务。经乐清法院判决后,方某仍未履行还款义务。李某申请执行后,乐清法院以方某未如实申报财产纳入网上布控。1月21日,方某到温岭火车站接朋友时,被当地派出所控制,由温岭法院代为送到当地拘留所拘留。

2月4日,法院考虑到被执行人方某拘留期限届满,而眼下正是抗击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攻坚期,乐清、温岭都实行交通管制,被执行人无法回乡,再则,因疫情防控需要,乐清严格落实乡自为战、村自为战、社自为战,加强流动人员排查与管理,如果放任方某不管不利于疫情防控乐清法院执行局与温岭法院执行局、温岭拘留所联系,商定由温岭法院执行局将被执行人送到两地交界处卡口,进行交接。

2月5日上午,乐清法院执行干警周建新、陈晓如约来到乐清、温岭交界处,将被执行人方某带回乐清。并将方某带到当地镇政府进行疫情排查。


方某承诺,回乡后会如实告知自己外出及回乡情况,自觉接受当地政府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的隔离安排,服从村居和乡镇的各项检查,保持电话畅通,随时接受法院和村居委会、镇政府的传唤。

在接送方某的途中,法官继续做方某履行法律义务的思想工作。方某对自己未能履行法律义务而惭愧,让两家法院干警大费周章接送感到难为情。他说:“我眼下实在没有钱履行偿还义务,不然,谁会愿意大过年的呆在拘留所里过年呢?接下来,我一定配合法院处置我的财产,尽快将钱偿还给申请人。


疫情当前,责任必须扛在肩

万众一心  共克时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