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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陟云同志当选为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作者:研究室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7-01-10   浏览次数:21566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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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中院五年工作报告获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

高票通过,陈陟云同志当选院长

 

    “五年来,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52860件,办结148237件,比上一个五年分别增长26.66%和23.32%,案件结收比为97.21%,居于全省前列。”

    2017年1月8日,在肇庆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代院长陈陟云作了法院近五年工作报告,赢得人大代表好评。

    1月10日,该报告高票通过审议。

    同日,在大会上,陈陟云同志高票当选为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并获颁当选证书。

    陈陟云,男,广东电白人,1963年2月生,汉族,北京大学法律系本科毕业, 1984年7月参加工作,1988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4年7月至2004年9月在佛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先后担任书记员、助理检察员、研究室副主任、检察员、反贪局侦查科副科长、科长、副局长、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2004年9月至2008年2月,担任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2008年2月至2016年8月,任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2016年9月至2017年1月,担任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代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2017年1月,在肇庆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当选为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