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是非常时期,越容易凸显能力不足的问题,越要重视培训。越是涉疫的案件越要注重严格依法、政策指引。”3月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组织四级检察院开展视频培训。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就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考察新冠肺炎防控科研攻关工作和在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抓好疫情期间的各项检察工作提出要求。
如何把党中央的决策部署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落到实处,真正把办案工作放到疫情防控大局中有效推进?张军在会上提出了具体要求。“首先要对我们面临的检察办案形势有一个准确理解把握。怎么看待这次疫情起诉人数多于非典期间,特别是涉及网络的诈骗犯罪更多?”张军表示,“一方面,反映出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的需求发生了变化,同时也是依法治国的进步,反映出法治更严密、执法更严格了。另一方面,经济社会发展、信息化使利用网络实施犯罪不仅成为可能,而且因为不见面、互不相识,减轻了犯罪人的负罪感和不被查获的自欺欺人、自我安慰的侥幸心理。这就对我们的社会治理、检察办案提出更高要求。检察机关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就是要立足于不同于平时、不同于非典疫情的犯罪形势和经济社会背景,及时调整、准确把握政策导向和工作着力点。”针对办案实践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张军提出检察办案要坚持三个“准确理解把握”,做到三个“避免”——“准确理解把握‘依法从严’,避免‘一刀切’机械化。”张军强调,“只有打得准才能打得狠,打得才有效。从严既要严厉执法、严肃司法、法不容情,也要在检察履职司法中做到严密、严实、严谨,做到不枉不纵。决不能为了体现从严从快的打击要求,人为降低犯罪标准、模糊一般违法与刑事犯罪的界限。”“准确理解把握‘从重从快’,避免不加区别、无视政策。要严格在法治轨道上、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理解‘从重从快’。”张军对此举例阐述:“疫期发生的扰乱医疗秩序犯罪、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犯罪等必须体现从重从快,按部就班,拖上三两个月,人民群众不答应!同类犯罪中,主动投案、起次要作用的,也要落实依法从宽的政策,‘从重’也才更有力,有效!”“准确理解把握‘依法治理’,避免刑事打击‘简单化’。要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体系化优势,从促进法治体系和法治能力现代化水平的高度,正确灵活应用民事、行政、刑事、公益诉讼等检察手段,促进疫情防控的体系化治理。”最后,张军还就结合办案抓好检察培训、统筹做好干警防疫和执法办案工作、统筹办理涉疫案件与常规检察业务工作、统筹当前工作与长远发展,做好战“疫”时期的思想政治引领工作等提出了要求。此次培训通过电视电话会议系统进行视频直播,最高检设主会场,各省、市、县级院设分会场。最高检院领导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省市县三级院办理涉疫各类案件的有关院领导、业务部门负责人和办案人员参加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