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人民法院要干这几件“大事”

作者:管理员   信息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1-01-14   浏览次数:71972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心怀人民、公正裁判,守牢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新的一年,人民法院将有哪些“大动作”?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10日在京举行,透露出一系列重要信息。


严惩网络违法犯罪 持之以恒扫黑除恶


“杀猪盘”诈骗、网络赌博、盗取个人信息……近年来,网络违法犯罪花样不断翻新,令人防不胜防。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对此提出,要依法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网络传销、网络套路贷等新型网络犯罪,打击网络黑灰产业链,遏制网络违法犯罪多发高发势头。


扫黑除恶,群众拍手称快。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提出,要巩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持之以恒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让城乡更安宁、群众更安乐。要坚持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依法惩治涉枪涉爆、盗抢骗、黄赌毒、食药环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


刑法修正案(十一)将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会议对此提出,要准确适用关于低龄未成年人犯罪、妨害传染病防治、非法从事人类基因编辑和克隆胚胎、规制金融市场乱象、打击药品“黑作坊”、高空抛物、抢公交车方向盘、“冒名顶替上大学”、侵犯知识产权等新规定,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民事审判不和稀泥 刑事审判兼顾国法天理人情


案件裁判,不仅在于化解矛盾纠纷,更关乎社会风气、公序良俗。从“电梯劝烟猝死案”到“村民私自上树摘果坠亡索赔案”,近年来不少案件判决结果匡扶正义、为人称道。


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对此强调,在民事审判领域,人民法院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司法裁判惩恶扬善功能,坚决同“和稀泥”做法说不,让全社会充满正气正义。


在刑事审判领域,会议强调要严格贯彻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等原则,兼顾国法天理人情,毫不动摇贯彻党和国家的死刑政策,准确适用刑事附带民事调解制度,确保案件处理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


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防止老人打官司遇“数字鸿沟”


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人民群众深恶痛绝。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提出,要深入实施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坚持少年审判专业化发展方向,确保未成年人依法得到特殊、优先保护。


会议强调,坚决依法严惩各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特别是针对未成年人的杀人、拐卖、强奸等挑战法律和社会伦理底线的重大犯罪,该判处重刑乃至死刑的要毫不手软。


为进一步方便老百姓打官司、解决矛盾纠纷,全国法院近年来力推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提出,要加快解决各地工作不平衡问题,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多元化解,依法妥善化解涉诉信访案件。


建设“智慧法院”,不熟悉新兴技术的老人怎么办?会议对此强调,畅通诉讼服务“最后一公里”,让人民群众享受智慧法院带来的“数字红利”,不断推出适老诉讼服务举措,避免在审判执行领域出现“数字鸿沟”,坚决防止出现老年人因技术原因无法立案和打官司的情况。


惩治金融乱象 加强司法反垄断


有力惩治各种金融乱象,才能营造风清气正的金融市场。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提出,要推动高起点高标准设立北京金融法院,深化金融审判体制机制改革,提高金融审判专业化水平,营造良好金融法治环境。妥善审理涉金融案件,依法惩治以金融创新为名的违规行为和逃废债行为,推动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


会议还提出,要加强司法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深入研究平台企业垄断认定、数据收集使用管理、数字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等问题,保障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促进形成全国统一、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体系。


在产权司法保护方面,会议提出要加强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保护,优化民营经济、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法治环境。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依法审慎适用强制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


严惩“金钱案”“权力案”“人情案”


据悉,全国法院将以全面开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来一场刮骨疗毒式的自我革命,着力锻造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忠诚可靠、清正廉洁的过硬法院队伍。


会议提出,要紧盯法官和律师交往、滥用自由裁量权、离任人员充当诉讼掮客等风险点,有针对性地堵塞制度漏洞。坚决以零容忍态度严惩司法腐败,对贪赃枉法、徇私枉法和办“金钱案”“权力案”“人情案”的一律严惩、绝不姑息,确保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