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法院上半年扫黑除恶取得阶段性成果

作者:管理员   信息来源: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0-07-19   浏览次数:48406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广东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六清”目标,加快推进“案件清结”“黑财清底”工作。

今年1-6月,共审结涉黑恶案件542件,判处财产刑8.3亿元;

审结涉黑恶犯罪“保护伞”案件3743人。

深圳陈永森案、惠州张远锋案等一批全国扫黑办督办案件已全部清零,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高压震慑态势,较好实现时间过半、任务完成过半的目标。 

各地法院组织精干审判力量投入专项斗争,韶关法院依法快审快判,提前一个月完成上半年阶段性目标任务。克服疫情影响,充分运用智慧法院成果开展专项斗争,深圳法院通过视频远程开庭、提讯等方式审理涉黑恶案件61671人。湛江中院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制订实施《疫情防控期间涉黑恶案件庭审保障工作方案》,专项斗争顺利开展。


各地法院紧紧围绕“黑财清底”目标,开展涉黑恶案件财产执行“雷霆行动”。广州法院强化立案、审理、执行的有效衔接,抽调105名干警组成工作专班,对移送执行的案件优先立案、优先执行,涉黑恶财产刑执行案件办理时间缩短25天,执行到位率提高12.8%。积极与国土、银行、社区等形成合力,推动建立涉黑恶财产刑执行“110平台”机制,提升执行质效,做到“案件一个不漏”“财产一笔不漏”。


各地法院坚持“以案促建”“以案促治”,紧盯重点行业领域的监管漏洞和突出问题,提出司法建议81份,内容包括强化基层政府日常监管,整治建筑行业非法挂靠、分包,加强外来人口流动管理,净化旅游市场,开展防范“校园贷”安全教育和建立健全校园守护机制,加强森林资源监管等方面,发挥了“审理一案、带动一串、警示一片、净化一方”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