摇珠结果公告 (2026)粤12委鉴字第5号 (2026)粤12法鉴字018号

作者:管理员   信息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26-07-27   浏览次数:97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摇珠结果公告

 

本院于2026年7月22日发布(2026)粤12委鉴字第5号、(2026)粤12法鉴字018号《摇珠选定司法委托中介机构公告》,并于2026年7月27日上午10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进行摇珠,选定上述案件的鉴定机构。现将摇珠结果公告如下:

委托号

案号

委托事项

中签机构

2026)粤12法鉴字018

2026)粤12破申22号

选定一家二级破产管理人对被申请人肇庆泽天永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进行清算工作

肇庆市财联企业清算有限公司

2026)粤12委鉴字第5号

2025)粤12民终893号

2025)粤12民终1474号

为(2025)粤12民终893、1474号两案审理需要,从本院入册机构库中选定三家机构(按顺序选定,第一家为首选,第二、第三家为备选)共同对以下事项进行审计:

(一)依法摇珠选定审计机构对佛山市嘉实铝业有限公司与肇庆市键设铝制品有限公司之间在财务、资产、业务、人员、机构、场所等六个方面是否存在独立性进行重新审计;

(二)对肇庆市键设铝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银行肇庆四会国际玉器城支行(44050170724100001211)银行账户、农业银行四会大沙支行(44650201040012038)银行账户、广东四会泰隆村镇银行高新区支行(44620040201000000082)银行账户和魏勇广东四会泰隆村镇银行高新区支行(6235350040820055)银行账户及微信支付账户的全部收支进行审计,是否存在佛山市嘉实铝业有限公司损害到肇庆市键设铝制品有限公司利益的情形;

(三)对肇庆市键设铝制品有限公司自 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0月31 日(以下简称本期)与客户的往来账(包括本期发货金额、本期回款金额,以及截止到2025年10月31日的所有客户的应收账款的余额进行审计),查明客户的货款的去向,以查明吴影兰或第三人转款据为己有的具体数额,是否存在佛山市嘉实铝业有限公司损害肇庆市键设铝制品有限公司利益的情形。

基准日为:2024年2月23日至2025年10月31日。

(第一家)广州中联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第二家)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

(第三家)广东中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2026年7月27日